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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财政局定点编制(南宁市江南区财政局招聘)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本级试点编制2016-2018年中期财政规划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府办〔2015〕83号)、《南宁市财政局关于试点编制南宁市本级2016-2018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南财预〔2015〕397号)精神,市财政局高度重视,联合市国资委,积极组织市属企业开展市本级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2016-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期规划试编工作,此次试编工作突出以下特点:


一是改进预算管理方式,编制三年滚动预算。采取以三年为周期编制中期规划,强化中期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和指引作用,实施逐年更新的滚动管理方式。在编制2016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基础上,探索编制2016-2018年三年滚动预算。2016年规划约束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后两年规划指引对应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结束后,对后两年规划及时进行调整,再添加一个年度规划,并逐年进行滚动更新。


二是完善国资预算制度,逐年提高上缴比例。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南宁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制度的通知》(南府办〔2015〕8号),完善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制度,从2015年起,逐年提高市本级国有独资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和逐年提高国有资本收益划转一般公共预算比例。2016-2018年市本级国有独资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分别为:14%、16%、18%;国有资本收益划转一般公共预算比例分别不低于:22%、24%、26%。


四是规范国资预算编制,细化预算收支内容。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单独、完整编制,并加大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细化预算收支内容,不断提高我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编列至“目”级预算科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编列至“项”级预算科目,并编列到具体项目,提高预算的可执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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