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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补助开户银行(孤儿补助金发放到哪个银行)

为确保我县符合资助条件的每一位考入普通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及时享受相应资助,请各相关部门做好“林西县2021年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的宣传和通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一)2018-2020年经教育招生考试部门正式录取到普通高等学校的在读学生。


▼资助对象:在校期间的9月1日为内蒙古自治区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孤儿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不含2018年之前入学的在读学生)。


▼资助标准: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类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含预科生)从录取当年开始资助,每学年资助10000元,累计资助不超过40000元;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或高职高专类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含预科生)从录取当年开始资助,每学年资10000元,累计资助不超过30000元。


(二)2021年及以后年度入学的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和孤儿学生。


▼资助对象:(1)大学新生:从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经教育招生考试部门正式录取到普通高等学校的新生,且录取当年的9月1日为自治区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和孤儿。


(2)在读学生:2021年以后年度,在校期间的9月1日为自治区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和孤儿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不含2021年之前入学的在读学生)。


▼资助标准: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类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含预科生)从录取当年开始资助,每学年资助6000元,累计资助不超过24000元;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或高职高专类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含预科生)从录取当年开始资助,每学年资6000元,累计资助不超过18000元。


同时具备低保、孤儿等条件的学生不重复享受资助政策。


二、申请认定程序


(一)受理申请时间:自2021年8月2日开始


(二)受理申请地点:农电局南,街口西侧约100米职高实习基地(原电线厂院内)。


(三)申请材料


①申请表(现场提供)②新生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学生证③新生高考准考证④户口本⑤学生本人及户主身份证原件⑥城乡低保家庭子女需提供“低保证”原件及民政局出具的低保证明、持证人身份证原件及父母结婚证原件(或离婚判决书原件);孤儿需提供民政局出具的孤儿证明⑦以学生姓名开户的中国银行银行卡⑧学生本人近期两寸免冠照片一张。


(四)资格审核及认定


1.教育部门负责查验学生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有效,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相关手续转交民政局和乡村振兴局等相关部门审核申请资格。


2.民政局、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分别负责审核认定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含孤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将确认的拟享受资助学生名单及相关手续签字盖章后转交教育部门。


3.资格审核、认定时间请遵照受理申请时间。


(五)公示


经教育局、民政局、乡村振兴局审核通过后的拟受助学生名单在政府网站及相关单位醒目位置公示五个工作日。


三、上报备案


教育局按照规定时间及时将受资助学生名单汇总后,报送自治区助学管理中心。


四、资金发放


通过审核认定、公示无异议、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由财政将资助金划拨到中国银行,由中国银行将资金划拨到学生本人受助银行卡中。


林西县教育局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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