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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发集团的开户行是哪里银行(兴业银行的开户银行是什么)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勤信专字【2016】第 1053号


目 录


内容 页次


鉴证报告 1-2


附件: 3-9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西直门外大街 110 号中糖大厦 11 层


电话:(86-10)68360123


传真:(86-10)68360123-3000


邮编:100044关于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勤信专字【2016】第 1053 号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进行了鉴证。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规定编


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该说明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审慎调查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意见我们认为,贵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四、报告使用范围说明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 2015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将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423号)核准,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991万股,


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19.11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33,598.0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679.6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8,918.41万元。上述资金于2012年12月27日全部到位,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勤信验字〔2012〕100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2015年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一 期初募集资金余额 136,502,554.18


二 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10万吨/年湿法磷酸精制项目 47,009,877.57


2 200万吨/年选矿项目 30,072,526.80


3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 手续费支出 1,549.60


四 利息收入 436,575.91


五 归还募集资金


六 募集资金余额 59,855,176.12


2015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708.24万元,2015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


的净额为43.50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23,509.18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


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76.28万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985.5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


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形。2012年12月28日,公司、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兴山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兴山支行、兴业银行宜昌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西陵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严格遵照执行。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按约履行,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元:人民币元)


户名 开户行 募投专户帐号 账户余额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山支行


42201338601050207022 已销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山支行


1807071129200064625 4.38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


417010100100148553 已销户宜都兴发化工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


417010100100151764 57,737,505.30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西陵支行


566461032986 2,117,666.44


合计 59,855,176.12


三、2015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28,918.4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708.2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3,5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3,509.1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0.47%


承诺投资项目 已 变 更 项目,含部分变 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


差额(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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