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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银行不能开户了(近期为什么银行不给开户)


央行督促银行、支付机构清理异常银行卡14.8亿张


据悉,央行组织银行、支付机构、清算机构坚持系统治理,把纵深推进电信网络诈骗“资金链”打击治理作为“为群众办实事”重要体现,保持严监管态势,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断卡”行动,结合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提高支付行业风险防控水平。


央行推动行业风险整治,督促银行、支付机构清理长期不动户、“一人多卡”、频繁挂失补换卡等异常银行卡14.8亿张。根据公安机关移送涉案账户线索,组织商业银行、支付机构逐户倒查涉案账户及关联账户,中止大量涉诈账户业务。严查支付领域涉诈违规问题,对130余家商业银行和支付机构开展专项检查,暂停620家银行网点1至6个月开户业务。


指导商业银行实时拦截涉诈资金10亿元


央行发挥大数据和技术作用,强化风险拦截。在中缅边境涉电信网络诈骗严重地区试点自助柜员机(ATM)人脸识别取款核验机制,协助公安机关锁定上千名“背包客”。指导商业银行建立涉诈风险监测拦截模型,对涉诈高风险交易“快速监测,及时拦截”,实时拦截涉诈资金10亿元。中国银联持续优化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交易风险事件管理平台,大幅提升公安机关资金查控和止付效率,挽回大量人民群众损失,给予云闪付开展跨行风险监测拦截,累计拦截涉诈交易1480万笔。


5.2万买卖账户单位和个人5年内不得新开户


央行会同工信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运行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强化企业银行账户风险防控,累计核验业务9430万笔,同比增长51%。组织商业银行、支付机构对公安机关认定的5.2万买卖账户单位和个人实施5年内不得新开户等金融惩戒措施,有力震慑买卖账户黑产。联合公安部、银保监会开展“反诈拒赌,安全支付”集中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反诈拒赌和依法使用账户的法律意识。


据了解,“断卡行动”开展至今,已有多各省市地区公布对非法出租、出借、出售、购买人员惩戒情况。例如,今年3月份昆明市公示首批惩戒电诈帮凶名单614人,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或支付账户,且被用于电诈犯罪造成损失的失信用户,仅保留1张银行卡,5年内不得新开账户、暂停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


除了对于个人用户惩戒措施,金融机构方也会受到相应的惩戒。例如昆明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曾强调,对于银行的分支机构,一旦发现违规经营的,实施暂停新开户业务6个月的处罚措施,对相关责任人“一案双罚”等。


福建省涉案个人银行卡数量月均下降23%


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建设完善福建省账户风险辅助系统,升级30个风险监测模型,及时监测可疑开卡行为,并会同公安部门、通信管理部门、商业银行建立实时联网的可疑线索移送、研判、处置机制,累计向公安机关移送71.3万条可疑线索。同时,按照“谁的账户谁负责”压实商业银行风险防控主体责任,11家涉诈风险较高的商业银行主动暂停92个银


行网点1-3个月新开户业务。


根据公安机关通报,今年以来,福建省涉案个人银行卡数量月均下降23%,涉案单位银行账户数量全国排名从第4名降至第2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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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多地警银协作破获涉诈犯罪案件


自2020年10月公安部会同工信部、人民银行开展“断卡”行动以来,人民银行组织商业银行、支付机构会同公安机关建立警银协作联动机制,快速排查、快速出警、快速处置银行网点异常开户线索,破获多起涉诈犯罪案件,筑牢支付行业风险防控壁垒,形成了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良好局面,让恶意到银行网点开卡、买卖银行卡的犯罪分子“自投罗网”。


山东青岛凝聚警银合力成功打掉一全国流窜“跑分”团伙


近日,青岛银行充分发挥网点柜面“第一道防线”作用,通过多渠道了解客户开户用途,及时识别4名异地来青人员的异常开户行为,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可疑线索。经过警银协同联动,成功打掉一全国流窜“跑分”团伙。


2021年7月26日,4名人员相继进入青岛银行敦化路支行办理开立工资卡业务。银行工作人员查验行程码时发现4人行程可疑。支行在详细询问客户开卡用途和原因,联系单位负责人了解公司业务,并综合各种异常情况后,立即向市北区公安局反诈中心报告。


反诈中心民警5分钟内即到达该支行现场,经核对相关情况后,认为4人通过开立银行账户为诈骗分子提供转移资金帮助的嫌疑很大,决定立即开展抓捕。当晚,警方将包括上述办卡人员在内的13名嫌疑人全部抓获,当场缴获手机30余部,银行卡50余张,车辆3台。


经初步审查,该团伙全部为开卡、“跑分”人员。自2021年6月以来,该团伙分别驾车流窜到云南、贵州、广西、河南、宁夏、青岛等多地,为电信诈骗团伙提供洗钱服务。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福建宁德依托警银协同预警机制抓获涉电信网络诈骗人员


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联合福建省公安厅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健全警银协同预警劝阻机制。银行工作人员发现可疑人员异常开办银行卡、无正当理由要求开通大额网银或手机银行等业务的,立即通报所在地公安机关,民警第一时间跟进审查。


2021年9月6日,林某以“家里要做生意”为由到厦门银行宁德分行要求开卡。银行工作人员在详细询问客户开卡用途和原因过程中,发现其对生意经营内容回答模糊其词,银行工作人员发现该男子名下已有可疑银行卡被公安机关限制交易,随即依托警银协作机制迅速向当地公安机关通报情况。反诈中心民警于10分钟内赶到该银行网点,确认后将该男子带回调查。经调查,林某将银行卡、支付宝等租借他人用于网络违法犯罪,并从中获利1000余元。


目前林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海南三亚人防技防成功破获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


2021年9月6日,吴某到三亚迎宾路交通银行要求开立银行卡,银行工作人员依托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会同当地公安机关建设的海南省风险信息共享平台,对吴某进行身份核验,发现其命中可疑人员名单库,弹出预警信息,显示该客户为省公安厅登记涉诈重点人员。银行网点人员立即将相关情况通报三亚市反诈中心。


接报后,市公安局反诈中心立即指令新风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成功将嫌疑人吴某控制。经查,今年6月,吴某已累计将名下五张银行卡出售他人,获利5000元,该五张银行卡被不法分子用于电信诈骗犯罪。目前,吴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已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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