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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公司注册代理公司(滁州代理配电箱)

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1-115


债券代码:127042 债券简称:嘉美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的概述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41,500万元的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的担保。上述授信、担保的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核定下一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授信、担保额度之日止。在上述范围内,公司董事会统一授权董事长陈民先生签署相关协议,不再另行召开会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关于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其中公司2021年度拟为子公司广西北海金盟制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海金盟”)提供的担保情况具体如下:


二、 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北海分行”)签订了上述《保证合同》,公司为北海金盟与交通银行北海分行在2021年11月30日至2024年11月30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保证担保。


北海金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资产状况良好,本次担保无需提供反担保,亦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广西北海金盟制罐股份有限公司


3. 注册地点:广西北海合浦工业园海景大道


4. 注册资本:18,000万人民币


5. 法定代表人:陈民


6. 经营范围:金属包装的设计、制造、销售,包装装潢印刷,自营和代理一般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7. 与公司联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 是否是失信被执行人:否


9.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2020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已审计,2021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


2保证人: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3.担保最高额: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4.担保的范围: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7,555.60万元(含本次担保,已过期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9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也未发生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 备查文件


1、 公司与交通银行北海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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