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责任公有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依《公司法》第十六条第股东会一款的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是否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有议”。
从这条规定来看,如果一人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没有规定由董事会决议该事项,是需要股东会决议的,当然一人公司只有一个股东,不设股东会,是需要股东决议的有限责任,而且应该是书面作出并置备于公司。当然如果股东即为该一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对外担保合同上一人公司盖章并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情况下,即使没有股东决议,也可推定股东明知和认可,此时并不需要股东的书面决议,也可认有限责任定对外担保的效力。持股
如果一人公司为是否公司股东提供担保是否需要股东决议?
依《公司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股东会的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可以保吗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公司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一人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公司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吗持可以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所以如果相对人要接受一人公司提供的担保,无论是为他人还是公司股东,都尽可能要求一人公司的股东出具书面决议,减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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