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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工商管理行政局(深圳大学工商管理)


《市深圳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潮商(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开展的批复》(深金批〔2021〕26号)非该局出深圳具行政,其函头、函号、内容、公章均涉嫌伪造,该局已移交公安机关工商管理处理。


依据《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 切工商管理实防大学范金融风险的决行政定》(国发〔2011〕38号)、《国务院办大学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政局2〕37号)、《深圳市交易场所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深府〔2013〕64号)的相关规定,该局从未批复同意潮商(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从事交易场所业务。


该局提醒广大巿民,如发现假冒该局名义实施诈骗活动的,请及时向该局举报政局,或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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