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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税务登记证查询系统(只有营业执照没有税务登记证)

31日起,这些人社相关业务暂停!







经市政府批准,2019年12月31日18时至2020年1月6日8时因系统升级将暂停全市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社保费征收窗口服务和网上服务暂停两定医药只有机构刷卡购药服务,暂停政务信息共享服务。




2019年12月31日18:00-营业执照2020年1月6日8:00,暂停以下业务服务


↓↓↓


1.社保业务




社会保险




★暂停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参保登记、人员增减、缴费核定、补收退收、待遇审核发放、关系转移、资格没有认证、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工伤医疗住院结算、工伤事故备案、权益记录查询打印,以及参保单位(含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等业务。




★暂停全市社保经办机构(含县市区,以及农业银行、三峡农商行、邮储银行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窗口服务、“智慧人社”网办大厅社保服务、“湖北省政务服务网”社保服务、市民E家APP社保服务、工伤定点医疗宜昌市机构结算服务以及“宜昌人社”微信公众号、人社自助一体机服务。




特别提醒




2019年12月31日18时至2020年1月6日8时,暂停办理社保参保人员增减、缴费手工到账业务。请参保单位于2019年12月31日17时30分前完成查询系统2020年1月的人员增减业务(含网厅)和社保缴费。请参保人员于2019年12月31日17时30分前完成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报业务。




请建筑单位在2019年12月31日17时前办理未完工延期手续。




2.医保业务




医疗保险登记证




★暂停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参保登记、人员增减、缴费核定、补收退收、关系转移、权益记录打印、参保单位(含灵活就业税务登记人员)医保缴费和待遇支付等业务。暂停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支付业务。




★暂停全市医保经办机构(含县市区,以及农业银行、三峡农商行、邮储银行的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窗登记证口服务、两定医药机构结算服务、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医保个人账户亲友互助服务、医疗机构申报定点服务、医保费清算服务、职工医保。暂停转居民医保服务以及市民E家APP医保服务、“宜昌医保局”微信公众号服务。




特别提醒




2019年12月31日18时至2020年1月6日8时,暂停办理城镇职工医疗宜昌市保险人员增减、缴费手工到账业务。请参保单位于2019年12月31日17时30分前完成2020年1月的人员增减业务(含网厅)和医保缴营业执照费




3.社保费征收




社保费征收




★除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收没有业务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社保费征收业务全部暂停。




★全市各级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湖北税务APP、自助办税机以及银行代收等查询系统渠道暂停办理相关业务。




特别提醒




2020年1月6日8时,全市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社保费征收窗口服务和网上服务将恢复正常。其中办理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相关业务将发生变化只有,那么恢复业务办理后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主管部门变化养老(含居民养老)、失业、工伤等保险业务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办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业务由医疗保障部门负责办理。




◆办事机构变化请参保单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业务,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业务。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变化请灵活就业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到社保费代征银行(农业银行、三峡农商行、邮储银行)分别核定和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




◆服务渠道变化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业务,请通过人社部门网站、APP、“宜昌人社”微信公众号、社保经办机构窗口、12333电话等渠道进行咨询和办理。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业务,请通过医疗保障部门网站、“宜昌医保局”微信税务公众号、医保经办机构窗口等渠道进行咨询和办理。




特别提醒




2020年1月6日8时恢复业务后将形成业务集中办理的高峰期,建议广大参保单位、办事群众合理安排办事时间,尽量选择在2020年1月税务10日以后到相应经办机构办理。税务登记




请全市医疗机构提前提醒就诊人员避开业务高峰期,选择合理时间办理入院登记、出院结算、门诊慢性病结算、转诊转院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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