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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企业职工评审流程(劳务派遣人员在用工单位考核)

职称评审对单位性质的要求逐渐严格,例如南京地区,如果是省属单位、央企(含下属单位及派遣性质)、部队等单位人员申报职称,南京本市是不接受评审的,必须报江苏省里相应评委会。但是大部分民营企业也会有社保不一致的情况,例如甲方,一个工程要牵扯好几个单位,很多企业都是委托某个人力资源公司代缴员工社保的,这种情况该企业员工如何提供证明方可参评职称?往下看。


劳务派遣的现象即工作单位和社保单位不一致。工作单位确实是某工程企业,社保是什么人力资源公司或者外包公司交的。



问题一:


申报职称用实际工程企业申报,社保又不一致,初审时是不是老是被打回提醒:工作单位和社保单位不一致,请上传劳务派遣资质和三方合同?哪里能搞到?大多数人懵了......


问题二:


若以社保单位名义申报,部分评委会初审又打回:人力资源公司不可以申报职称。即使有些评委会可以用人力资源公司名义申报,但是自己材料盖章时要求社保公司配合也难死了。人家就说我只是帮忙缴纳社保,别的盖章不可以。太难了.......


正确做法:


这种因为劳务派遣导致社保单位和工作单位不一致的情况,其实申报职称时还是要按照问题一中用实际工程企业名义来进行申报,只不过确实需要配合提供派遣资质和三方合同的扫描件,这2件东西就是让社保公司提供下就行,大部分社保公司都会配合,因为并不会有啥为难的地方,任何做这种外包公司的都有派遣资质的,给企业代缴员工社保肯定也是要签代缴协议的(即三方合同)。


至于职称申报其他所需要的材料以及盖章都是找工作单位配合,这个应该问题也不大。这样下来,申报就会比较顺畅,只要单位性质符合市里申报,即使劳务派遣导致社保不一致也并不会影响职称评审的。下面附上派遣资质、三方合同、劳动合同样式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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