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海外移民投资 >

跨地区经营企业所得税如何交(跨区域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怎么缴纳)

持有税务师证书的会计师小美最近入职一家新成立的分公司,公司在西部成都某税收优惠区。分公司经理考虑了所有的生产经营面临的风险因素,唯独对分公司如何分摊所得税搞不清楚,希望小美会计分析一下。



上海月季花


由于经理要求分析和了解总分机构的所得税分摊情况,小美收集了总分公司所有的2020年历史数据,并根据成都分公司经理对生产经营情况的预测得出2022年第二季度的以下数据:(因2021年新成立的分公司,所以案例预测时期2022年)



2022年二季度广州总公司应纳税所得额1600万元,应纳税额400万;


①北京分公司营业收入800万,职工薪酬160万,资产总额2000万,适用税率25%


②苏州分公司营业收入1000万,职工薪酬160万,资产总额3000万,适用税率25%


③成都分公司营业收入200万,职工薪酬80万,资产总额1000万,适用税率15%(优惠税率)


图来自头条免费图库


由于总分机构处于不同的税率地区,所以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来计算分摊税额并填写纳税申报表。


1、计算全部应纳税所得额1600万


2、计算不同税率地区应纳税所得额


①根据分支机构三因素权重计算税款比例


北京分公司分配比例=(800÷2000*0.35) (160÷400*0.35) (2000÷6000*0.3)=38%



苏州分公司分配比例=(1000÷2000*0.35) (160÷400*0.35) (3000÷6000*0.3)=46.5%


成都分公司分配比例=(200÷2000*0.35) (80÷400*0.35) (1000÷6000*0.3)=15.5%



②计算分支机构分摊的所得额


北京分公司应分摊所得额=1600*50%*38%=304(万元)


苏州分公司应分摊所得额=1600*46.5%*50%=372(万元)


成都分公司应分摊所得额=1600*50%*15.5%=124(万元)





3、计算分支机构应纳所得税额


北京分公司应纳所得税额=304*25%=76(万元)


苏州分公司应纳所得税额=372*25%=93(万元)


成都分公司应纳所得税额=124*15%=18.6(万元)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纳所得税额汇总=200 76 93 18.6=387.6(万元)





4、将汇总后的应纳所得税额387.6万按照分配比例分摊


①总机构分摊税款387.6*50%=193.8(万元)


其中96.90万元作为财政集中分配所得税,另外96.9万元总机构应分摊的所得税,各分支机构应分摊税款387.6*50%=193.8(万元)


②北京分公司分摊税款=193.8*38%=73.64(万元)


苏州分公司分摊税款193.8*46.5%=90.12(万元)


成都分公司分摊税款193.8*15.5%=30.04(万元)


成都夜景


5、成都分公司预缴:在季度终了后15日内取得总机构申报后加盖有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表》(复印件或电子件)。


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成都公司申报企业所得税报表时,企业类型选择“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无需填报《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仅需填报主表第20行“分支机构本期分摊比例15.5%”和21行“分支机构本期分摊应补(退)所得税额30.04万元”。


成都太古里


根据电子申报系统设置,如汇总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均按规范进行了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信息报告,且总机构已在季度预缴申报中填报了《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则分支机构在进行申报时,该数据由申报系统根据总机构填报的分配表信息自动补全。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