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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收账款什么时候要确认收入(当月收取预收账款,需要确认收入吗)



目 录


• 建筑施工财务核算专题一


• 资金与税务、风控专题二


• 内控制度与地产核算专题三





1


问:建筑企业的成本类科目应该如何设置


答:建筑企业的成本通过"工程施工"科目来归集,"工程施工"科目下设"合同成本"和


"合同毛利"、"间接费用"等二级明细,"合同成本"下再设三级明细科目、四级明细科


目。一般企业的"工程施工-合同成本",下设至少四个科目: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其他直接费用。但是实际上要想核算得精准建议多设一些,例如合同成本下再设:"人工


费"、"材料费"、"机械费"、"工程水电费"、"分包费"、"措施费"、"现场经


费"、"间接费"。




2


问:建筑企业在增值税税收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建筑企业的增值税优惠主要有两个:简易计税、免征增值税。可以采用简易计税的建筑


企业项目主要有:甲供项目、清包工项目、营改增后定义的"老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主


要为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




3


问:营改增以后建筑企业一般纳税人会计科目如何设置


答:应交税费下至少应该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


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简易计税、附加税费明细"。


"应交增值税"与常规企业的明细基本一致,核算一般计税项目的进项销项,月末将应交未


交增值税抵减已预交部分后结转到"未交增值税"。


"预交增值税"科目主要用于一般计税项目在外地预交增值税时使用。


"简易计税"科目下设至少为四个:总包税额、分包抵减、应交未交、预交增值税。简易计


税只有取得分包普票才能实行差额征税,专票不允差额征税。


购买材料、固定资产、其他支出取得可抵扣进项专票(尚未认证)


借:原材料/临时设施/固定资产/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认证取得的专票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如果取得进项专票时直接认证,则不需要通过"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在取得当时


做账务处理时直接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确认工程结算时,尚未开具销项发票


借: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开具销项发票时


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如果在确认工程结算时,当即开具销项发票,则不需要用过"待转销项税额",销项税直接


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准备开具销项发票,在项目所在地预交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此科目只核算一般计税项目在外地预交的2%增值税,简易计税项目预交增值税不在此科目


核算。


进项税额转出时


借:原材料/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固定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企业取得的资产、支付的款项等取得的专票,如果用用于简易计税项目、集体福利、免税项


目等或者非出现正常损耗,其进项税额必须做转出。


计算并结转未交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销项-进项 进转出)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确认总包销项并准备开票时


借: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总包税额


开总包发票时将取得的分包发票进行差额抵减计算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分包抵减


确认差额征税后在项目所在地应预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总包税费


贷:应交税费-简易计税-分包抵减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应交未交


在外地预交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预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月末结转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应交未交


贷:应交税费-简易计税-预交增值税




4


问:营改增以后建筑企业的财务指标哪些大致会受影响


答:存货减少(价税分离)、固定资产增幅降低(价税分离)、应交税费余额(营业税全部


清理,不会出现长期有余额的情况)、主营业务收入减少(价税分离)、主营业务成本(价


税分离)、税金及附加大幅减少(增值税不在次科目中核算)、利润总额(目前几乎很少听


说建筑企业的税负并没有因营改增而下降)




5


问:建筑企业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如何确定


答:收到工程款的当月、收到预收款的当月、合同约定具体付款时间以具体时间为准,如果


合同未约定具体付款时间,也未按时进行工程结算,也未收到工程款的,按向建设方开具的


发票金额确认。




6


问:建筑施工企业老板一个人名义购买机械设备,如何才能将该设备计入帐中?


答:老板以个人名义买的设备,就把他当作投资入账。借:固定资产 贷:实收资本。机械


设备的价值需要做资产评估。




7


问:建筑施工企业新入职财务人员与老会计交接后,发现以前年度财务人员的账务处理有误,


工程结算科目运用错误,该如何处理?


答:最好的办法就是把错误的每一笔分录找出来,原分录冲红,然后按正确的方式分重新账


务处理。




8


问:工程结算和工程施工是不是都是成本类科目?


答:工程施工是成本科目,工程结算是损益类科目。




9


问:建筑施工企业的成本应通过什么科目核算,如何结转?


答:建筑施工企业的成本核算科目为"工程施工",按照会计准则成本需要用这个科目归集,


如果不是小企业尽量不要直接归集到"主营业务成本"。


(1)按照建造合同准则确认收入、成本的施工企业,"工程施工"


根据完工百分比确认收入,月末通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来确认合同毛利。


假设一个工程造价1000万,预计总成本800万,第一个月发生成本80万。则当月的完工百


分比为80/800=10%,当月确认的收入=1000*10%=100万。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80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80借:主营业务成本 80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20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借:主营业务收入 100贷:本年利润 100借:本年利润贷:主营业务成本 税金及附加借:本年利润贷:利润分配


(2)不按建造合同准则,"工程施工"月末要结转到"主营业务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80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80


借:主营业务成本80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80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主营业务成本


税金及附加


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




10


问:建筑施工企业收到建设方预付的工程款,请问是否应确认收入和开票?


答:预收账款与是否签订完合同无关系,与甲方是否确认债权债务有关系。例如签订了合同,


但是还没开始施工,甲方先预付了500完,这500万就属于预收款。假设已经开始施工,并


且已经完成工程量500万,甲方尚未确认这部分产值,但是已付了200万,则这200万就属


于预收账款。


只要收到甲方预付的工程款、备料款,就产生纳税义务,收到预收账款与是否需要确认收入、


时候需要开票没有必然联系,但是必须缴税。


假设本例,工程项目为一般计税项目,收到甲方预付的500万时就缴税并开票:


借:银行存款500


贷:预收账款450.4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9.55


当甲方确认产值时,如果确认了1000万,则存在500万工程款应交税而未交。有两种方式做


账,一种是差额确认:


借:应收账款500


预收账款450.45


贷:工程结算 900.90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49.55


还有一种方式,全额确认,将预收冲减到应收里


借:应收账款1000


预收账款450.45


贷:工程结算900.90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49.55


应收账款500


但是实际业务中,虽然收到预收款,只要不开票很多企业都不交税,一旦被税务局检查到将


被罚滞纳金。




11


问:建造合同准则下,总包确认工程结算及开发票缴税分录怎么编制?


答:


确认工程结算,价税分离


借: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开发票,确认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答:


预缴2%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预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根据预交增值税金额,缴纳附加费


借:应交税费-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12


问:建筑劳务分包企业,需要执行建造合同准则吗?如果不执行怎么确认收入?


一般情况下建筑企业都要求按建造合同确认收入和成本。但是劳务分包公司管理体系不完善,


财务核算也很难达到标准,现实业务中很难执行建造合同准则。


如果不是执行建造合同,工程部门向总包单位发送的工程量计价单,总包单位签字确认后可


作为确认收入的依据。如果在施工过程中总包单位未能确认工程量,劳务公司可根据合同额


及合同期限按月平均确认收入,或者按照向总包单位开具的劳务分包发票金额确认收入。




13


问:建筑企业购买的酒水应计入哪个科目?建筑公司收到酒水专用发票能抵扣吗?


答:具体计入什么科目,要根据购买酒水的用途而定。如果酒水作为福利分发给员工,应通


过应付职工薪酬-员工福利核算,并计入公司管理费用-员工福利费。如果酒水用于业务招待,


则计入公司管理费用中的业务招待费。


不论何种原因取得酒水专票均不能抵扣销项税额。




14


问:建筑公司购买建筑设备安装器,取得普票金额1900元,应该计入什么科目?


答:单价如果不超过2000元,应归类为"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根据低值易耗品摊销原


则按一定比例分期计入成本。


借: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1900


贷:银行存款1900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贷: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




15


问:工程项目上发生的排污费,应该计入什么科目?


答:排污费一般为政府部门征收的费用,由自来水厂或者污水处理厂收取,取得的票据为


"非税收财政收入专用收据",属于工程项目成本核算范围,因此应计入"工程施工"。


借:工程施工


贷:银行存款




16


问:建筑施工企业购买固定资产,金额不大于5000元的如何处理?可以直接计入费用吗?


答:购买固定资产必须经过"固定资产"科目,按折旧额计入成本,不得直接计入成本科目。


当月购买时: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次月计提折旧: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间接费


贷:累计折旧


温馨提示:购买固定资产一定要登记卡片




17


问:建筑施工企业老项目没有按建造合同核算,现在新承接的新项目可以采用建造合同核算


吗?


答:建议如果采用建造合同准则核算,就全部要采用,可以对老项目进行账务调整,一个公


司的收入最好不要出现两种不同方式确认。




18


问:建筑工程项目上发生的费用可以进制造费用吗?


答:不可以,制造费用为生产企业使用,建筑施工企业成本核算计入工程施工。




19


问:可以用基本户报销员工差旅费\交通费餐费吗?


答:可以




20


问:建筑施工企业承接了一个建设厂房项目,合同价1000万,与甲方谈判合同条款时,甲


方承诺一般计税、简易计税(甲供材)两个方案均可以,施工方选哪个更划算?


答:没有绝对的划算与不划算。选择一般计税要测算公司的进项税额可取得的大概金额。选


择甲供材就可以选择简易计税,甲供材的比例越低,对建筑企业越有利。如果建筑企业的供


应为商一般纳税人并不多的情况下,不建议选择一般计税,不易于控制税负,选择简易计税


相对稳妥。




21


问:建筑工地工人为了不交个人所得税,应怎样操作?


答:除非人数多且工资低,没有达到个税起征点,否则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22


问:取得的税控盘技术维护费330元,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答:直接计入工程施工间接费。




23


问:建筑施工企业2016年底欠付工资300万,公司账上余额不足,老板先用自己的钱代发


了工资,工程款到账后,公司转账老板,如何做进行账务处理?


答:公司向老板个人借钱:


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


用老板的钱代发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存款;


收到工程款,并归还老板:


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


借:其他应付款,贷:银行存款 。




24


问:建筑企业给工程项目报销时,先把现金打到项目负责人个人账户里,而后项目提供发票


归还,如何账务处理?


答:日常报销可以,当成项目向公司借备用金,归还发票时借记成本,贷记其他应收款。


借:其他应收款-备用金


贷:银行存款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贷:其他应收款-备用金




25


问:工程预收款可否直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


答:如果执行建造合同的企业不能将工程收款直接确认为收入。如果是中小规模民企,对财


务核算要求不高,可以这么做。正规做法是: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




26


问:工程施工科目二级明细应该设几个?


答:工程施工下设至少三个二级科目:合同成本(项目直接成本)、间接费(间接成本)、


合同毛利。




27


问:建筑企业部分工程外包业务应该如何核算?


答:外包业务如果是正常的分包,可以通过"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包费"进行核算。




28


问:工程水电费应由谁提供相对好一些?


答:水电费最好直接由水电公司供应,取得正规发票,减少转供环节。




29


问:建筑施工企业的维修人工费,已经通过其他方式支付,可以从应付账款中扣除吗?


答:主要看与对方是否结算,未结算前债权债务相抵的情况可调整,结算后不能随意减少债


务。




30


问:建筑企业甲供材料和甲控材料的区别,如何账务处理?


答:甲供材,是指建设方直接向承建方提供部分材料,采购结算全部由建设方全权处理,承


建方只负责材料进场时的到货点验和使用管理。根据《营业税改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


三十七条规定,甲供材不含在总承包合同的合同价中,成本中也不包含甲供材。话句话说就


是甲供材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计入建筑服务销售额。


甲指材料也称甲控材,从外部看来与普通的材料供应没有区别,只是供应商为甲方指定,材


料价格也为甲方制定的。收入和成本都在承建方中核算。




30


问:建筑企业甲供材料和甲控材料的区别,如何账务处理?


甲供材不做作账务处理。


如果存在甲控材的一般计税项目,在与甲方签订甲指材料付款协议时,一定要尽可能的


要求甲指材料为一般纳税人,提供17%税率的专票,这样可以抵扣销项。账务处理与普通材


料采购、消耗没有区别,可能有区别的地方在于款项的支付。


甲控材一般甲方直接从支付给我方的工程款中扣走,直接支付给甲控材供应商,双方签


订委托付款协议。建设方支付甲控材材料款时,我方的账务处理:


借:应付账款—XXX供应商


贷:应收账款


委托付款,三方以债权债务为纽带,作为中间环节的我方,实质是以债权抵债务。




31


问:简易计税备案,一旦选择之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是否有特殊情况或者特定业务,允


许36个月内变更?


答:没有任何特殊事项,一旦选择简易计税36个月不得变更为一般计税。补充一下,不管在


此期间项目是否实际施工是否实际开票,只要选择了简易计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32


问:从事空调、电梯销售、维修与保养的企业,关于电梯、空调维修保养应该如何缴税?按


销售服务还是按建筑服务认定?


答:根据税务总局文件对建筑服务中,修缮服务的界定: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补\加固


\养护\改善\使之恢复原来的使用价值或者延长其使用年限的工程作业。但是目前不同地


区的国税局对电梯\中央空调的保养是否适用于这一条,有不同理解和处理认定。


目前大部分地区的国税局都将电梯、空调维修认定为属于建筑服务的,电梯是构成不动产的


一部分,维修电梯属于建筑修缮服务。因此应该按建筑服务认定,税率采用11%。但是福建


国税局认为电梯、中央空调等维修属于修理修配劳务,应采用17%税率。不同地区还是咨询


一下机构所在地的国税局比较稳妥。




33


问:建筑装饰公司的工程项目没有专设库管员,采购的原材料直接进工地使用,能否根据采


购金额直接计入"工程施工"?


答:不可以,必须通过材料采购核算,根据具体情况借记原材料或者在途物资。如果即采即


用,可以采购账务与材料消耗账务一起处理,相关单据齐全即可。




34


问:建筑公司给工程项目一笔启动资金,这笔资金打到项目经理个人银行卡上,如何进行账


务处理?


答:首先要确认这笔启动资金,最后项目是否需要归还公司或者说该笔资金支出是否计入该


项目成本。如果需要归还,则与备用金的处理方式一样:


借款时,借:其他应收款,贷:银行存款。


还款时,借:库存现金,贷:其他应收款。


项目经理如果最终不需要还现金,则这笔资金支出也必须要有成本发票,否则资金支出没有


票据抵账,如果不需要项目归还该笔资金则资金支出不计入项目成本,计入公司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收款




35


问:建筑施工企业的甲方尚欠建筑企业1000万元工程款,在2017年4月甲方资金紧张无力


支付工程款,委托其上属集团公司支付200万。2017年5月甲方拟支付400万工程, 并要求


建筑企业退还甲方上属集团公司200万。该如何退还,建筑公司时候有风险?


答:首先要弄清楚这笔钱的来龙去脉,如果只是单纯的甲方资金紧张当月无力支付工程款,


其可以委托其集团公司支付,建筑公司正常开票给甲方即可。5月甲方自行偿还200万给其


集团公司,只需支付建筑公司200万,建筑公司再向甲方提供200万发票。这个业务无需建


筑公司退款。


如果甲方要求必须将该集团支付200万退还,则所开发票必须红冲。如果当时收取200万时


未开发票,则需要编制一个"短期借款协议",按往来款操作。




36


问:分包合同一份正本,四份副本,副本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答:不需要。只需要将正本完税即可。参照1988年国务院颁布的第11号令《印花税暂行条


例》。




37


问:建筑企业与材料供应商签订的材料采购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答:按规定需要缴纳。参照1988年国务院颁布的第11号令《印花税暂行条例》。购销合同,


税率0.03%。




38


问:建筑企业与材料供应商没有签订正式采购合同,只签了一个简单的采购协议,是不是就


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了?


答:不是,还是得缴纳印花税。因为合同的概念并不是必须带有"合同"字眼,只要表明双


方的契约关系,存在法律效力的凭证就为合同,因此采购协议需要缴纳印花税。




39


问:建筑企业无偿使用员工汽车,取得车辆相关费用,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原则上是不允许的。关于私车公用的相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并没有具体文件规定,因此


默认就是不允许,但是一些地区的国税局下发了一些指导性文件,例如新疆和河北的国税总


局都在近些年企业所得税谁会算清缴时颁布过有关私车公用税前能否扣除的指导性文件。大


家可以作参考:


私车公用没有租赁协议,且无偿,发生的车辆费用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如果有


偿使用,且有租赁协议取得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是车辆保


险、维修费、车辆购置税、车船税、折旧费等由个人负担,不得税前扣除,哪怕是有偿租赁


给公司,也不行。




40


问:建筑企业存在私车有偿提供给公司使用,发生的加油费取得专票能否抵扣进项?


答:要分清私车的用途,如果是用于生产经营且为一般计税,取得的专票可以抵扣,如果用


于简易计税项目或者集体福利、免税项目等不得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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