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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是多少(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税率是多少)


武汉新规:新建建筑要“临江见江、临湖见湖”

近日,《武汉市滨水临山地区规划管理规定》出台。规定指出,武汉滨水临山地区新建项目应留出望江、望湖、望山的“视线通廊”,并且要形成高低错落、层次丰富的城市天际线,让城市的碧水蓝天绿地与高楼大厦交相辉映,助推城市品质的提升。(长江日报)


佛山:个人转让二手住宅个税降为1%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关于调整佛山市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发布,按照《公告》,个人(不包括个体工商户)转让二手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


佛山市税务局在《公告》解读中表示,为进一步推进区域间税务执法标准统一,公平二手房转让税负,提升办税便利度,降低征纳成本,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第三条、《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第二条等相关规定,特制定《公告》。


按照《公告》,个人(不包括个体工商户)转让二手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个人转让二手非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5%。对拍卖等特殊情形转让的,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执行。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转让二手非住宅的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5%。《公告》从2021年12月10日起执行。(中国网)


政府出手!桂林拟发放购房补贴

日前,《桂林市加大重点行业扶持力度冲刺四季度经济工作若干奖励措施的通知》印发,进一步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扶持力度。


当中,有两项关于房地产行业的奖励措施,奖励对象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买五城区新建商品房的购房者。


具体奖励措施如下:一是给予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贡献奖励,对2021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对五城区单个楼盘销售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进行排序,排第1位的,发放30万元消费券;排第2位的,发放20万元消费券;排第3位的,发放10万元消费券(全额抵扣券,可于领券之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前,在本地商贸企业购买百货、家电、车辆等)。二是给予购买五城区新建商品房的购房者补贴,即在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桂林市秀峰区、叠彩区、象山区、七星区、雁山区新建商品房(含住宅、商业、办公)的,按成交合同额的1%发放消费券补贴购房者(全额抵扣券,可于领券之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前,在本地商贸企业购买百货、家电、车辆等)。(桂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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