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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河东国税网(国家税务总局天津电子税务局)


税收代位权,指欠缴税款的纳天津税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而对国税务局家税收即税收债权造成损害时,河东由税务机关以自网己河东的名义代替纳税人行使其债权的权力税务局。通过行使税务税收代位权对税收次债务人提起诉讼,追回欠缴网税款,可以有效保障国家税收权益,避免税收流失。


天津税务市国税局局长牟信总局勇表示,由于该起诉讼是天津国税局国税首次运用税收代位权追缴税款的诉讼总局案件,就其法律程序和涉及税额而言,不仅电子对国家电子天津市国税局系统是一个全新的课题,甚至在全国税务系统,可供参考的案例也少之又少,因而在起诉准备国家税阶段面临着巨大挑战。


“河东区国税局依法行使税收代位权提起诉讼首告成功,应诉程序规范,追缴税额巨大,有效天津保障了国家税收权国家益,避免了国家税税收流失,是全面落实依法治税、加强法国税治队伍建设的重要成果,也为今后参与同类案例和依法行使其他相关职权提供了有益的借鉴。”牟信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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