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降费
落实小型微利商贸企业减征所得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政策。对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商贸企业、个体工商户免征增值税。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商贸企业、个体工商户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援企稳岗政策
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政策至2022年4月30日。对受疫情灾情影响,确实无力足额缴纳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的企业,可以申请缓缴3个月。
减轻房租压力
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且受疫情灾情影响不能正常经营的小微商贸企业、个体工商户,免收3个月房租,减半收取6个月房租。
降低水电气成本
对小微商贸企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用水用气用电,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允许企业在3个月内补缴欠费。
拓展消费需求供给
将省政府确定的促消费政策执行期限,由原定的2021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