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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出口的企业增值税税负(生产型出口企业增值税税负率)


你好,老师。


我们是一家生产型出口企业,税负应该如何计算和控制?


关于你的问题,大白菜答复如下:


1、所谓增值税税负,一般指应上交的增值税/不含税销售收入,衡量的是一个企业在一定收入下应该承担的增值税税金。


2、具体到生产型出口企业,有些特殊。


一种说法是有内销和外销的企业


增值税税负率={[年度销项税额合计 免抵退货物销售额*按国内销售口径应采用的税率-(年度进项税额合计-年度进项税额转出合计 年初留抵税额-年末留抵税额)]/[年度应税货物或劳务销售额 免抵退货物销售额]}*100%


例如:总销售收入为100万元,外销收入95万元,内销收入5万元,进项税金15万元,征税率17%,退税率13%,计算如下:


销项税金=内销5万*17%=8500元


进项税金转出=外销95万*征退税率差(17%-13%)=38000元


本月应交税金=内销销项税8500-(进项150000-进项转出38000)=-103500元(留抵)


有朋友说,这不没实现税收,是不是没有税负啦?


不是的。可以这么算理论税负=[8500 950000*17%-150000]/1000000*100% =2% 也就是说考虑上外销应纳税的部分。


还有另一种说法,对出口应承担的税负,仅仅考虑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部分,而不是按国内销售换算为内销销项税。


这种说法认为免抵额其实就是留抵进项税不能全部满足全部免抵退税额以后的差额,实质上也是实现的一种增值税,只不过不用上交了,直接抵销应退税额了。


因此,出口企业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应缴税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中第19行“应纳税额”本年累计栏 免税退税申报汇总表中“应免抵税额”本年累计栏)÷(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第2行“应税货物销售额”、第3行“应税劳务销售额”的“一般货物及劳务”的累计栏 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免抵退办法销售收入”本年累计栏)


个人感觉到第二个说法不如第一个公式全面。但第一个的公式应该也只是个理论税负率。大白菜希望能与大家继续交流。


3、另外,大白菜提醒,对于税负,不要过于沉迷于调控。税负可以作为参考指标,但一定不能成为企业调节税收的工具。


跟大白菜一起,学学出口退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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