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海外公司注册 >

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专职安全员(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级资质)

专职安全员是指: 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安全员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下面干货来了!仔细看!


一、总承包单位项生产管理目的要求:


(1)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特级配备:1万标准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5万平方总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资质理人员。


(2)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建筑施工;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标准且按专业安全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专业专职分包单位项目的要求:


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三、劳务分包单位项目的要求:


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承包管理人员;


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生产管理备安全员3名建筑施工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特级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千安全分之五。


四、企业资质中专职承包安全员的要求:


1人员、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


2、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


3、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专职企业:不少于2人。


4、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资质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应根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大家好,这里是工程人员前线,不总足之处请指正!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