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年底形成利润分红,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因为分配的是税后自然人净利润。个人独资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独资企业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个人独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所自然人得”已经就是投资者个人的所得,缴纳过个人所得税后,也就是税后净所吗得,不存在分红的个人所得税问交税题。
现在总部经济园区注要册个人独资企业,还可以享受核定征收的定额征收的方式,就是直接核定所得额,税率比五级超额累进税率更低,更能大幅度的降低税负压力。要
案例分析:
一家环保型的企业有400万元的利润,想要进行税务筹划,在重庆园区注册了一家个人独资企业,把主体公司的利润转移到园区的个人独资企业进行独资企业业务往来,那么不用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也不用缴纳2交税0%的个人所得分配税,只需要缴纳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那么利润该个人独资企业最后需要缴纳多少税呢?
【重庆园区核定个税税率为0.6%,加上增值税1%,附加税0.06%,综合税率1.66%】
即:400万*1.66%=6.64万元,最后这家个人独资企只需要纳税6.64万元,剩下的余分配额则都是利润了,也不用再缴纳利润个人所得税,余额可直接按银行规定分批转入法人的账形成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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