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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土地增值税预缴(安徽省土地增值税预征率)


近日,武穴市税费征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综合治税加强税收征收保障的有关工作要求》(武税组发【2017】3号),文件要求国税、地税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建立项目管理台账,制订《武穴市建建筑劳务工程项目纳(免)税证明单》(以下简称证明单),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项目管理。


源头管控,流程管理。新的管理办法,要求在我市承接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道路、设备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的各类纳税人,在申请拨付工程款时,必须向国税、地税等部门申请开具证明单,方可向拨付单位申请拨付工程款;对各镇处、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的市政工程项目,在拨付工程款时必须要求承建工程项目的单位和个人提供增值税销售发票和证明单,查验无误后方可拨付工程款。


同时,在后续管理过程中,强化审计部门和税务部门协作配合,借助项目审计和检查评估,重点监控不按照规履行职责、违规拨付项目工程款,避免本地税源流失。


武穴市国税局建安办负责人苏永军表示:“按照‘先票后款’的管控方式,重点是按照政府要求,针对在武穴市内承建承揽市政工程项目的纳税人,必须按照政策规定报验登记、预缴税款,凭证明单结算工程款,实现了税款源头监控,有效保证了本地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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