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负责人表示,“当然扶持基金或是应急基金只是个说法,目前旅行社业只有质保金,局限性和指向性决定了在这种重大事件面前它的短板,杯水车薪作用有限。”
某旅行社代表则认为,“成立这样的基金,需要涉及的因素太多,包括收费的最终主体、消费者的接受程度、资金的运营和监管、理赔路径及步骤等,为什么不请保险公司考虑这方面的业务呢?”
一位不愿意公开姓名的林先生分析,“如果征收‘印花税’的话,与现行税法的征收原则有冲突,而且消费者会直观觉得增加了费用,旅游产品升价了;当前,我们征收的是流转税,这类印花税无法流转,要单项专门增收管理,估计都不够相关部门的行政管理费用支出。”
关于征收“旅游印花税”,对旅客投诉之后可先行赔付的问题,业界已尝试着不同的做法。
业界资深人士白先生分析,业界已有诸多方法运行。如“雪乡宰客事件”之后,黑龙江设立了“旅游诚信基金”,实现旅游纠纷先行赔付。游客在黑龙江省旅游期间,如与景区景点、旅行社、星级宾馆等发生纠纷,相关部门将在第一时间先行赔付,再根据后续调查结果确定赔偿责任者,为游客创造良好的旅游环境。
另,深圳市旅行社行业协会也已推出“东南亚优质旅游先行快赔联盟”,还有“港澳诚信旅游先行快赔联盟”;这些举措都值得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