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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免所得税政府补助季报如何报(所得税季报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怎么填)


1、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时,需要填写本年累计金额吗?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报表的公告》的规定,自2018年7月1日起,纳税申报表取消“本期金额”列次,企业在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时仅需填报“本年累计金额”列次,具体按照填报说明执行填写即可。


2、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进行了减税备案后,又发生了其他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业务,可以放弃减税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或者按照16%的税率开具发票缴纳增值税吗?


由于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所以对于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进行了简易计税减税备案后,36个月内发生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业务,均应按照3%减按2%的政策执行。如果要放弃减税按照3%的征收率征收,需要向税务机关书面申请放弃减税,放弃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减税。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进行了减税备案后,销售使用过固定资产的业务不能按照16%的税率开具发票缴纳增值税。


3、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在增值税上有哪些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


4、单位统一给员工安排体检发生的费用,可以税前扣除吗?


根据《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所以员工体检费用可以按照职工福利费的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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