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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征收印花税的背景和意义(印花税查账征收与核定征收的区别)


1、哪些权利许可证照属于印花税征收范围?


2、在应纳税凭证上未贴或者少贴印花税票的会被处罚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1.在应纳税凭证上未贴或者少贴印花税票的,税务机关除责令其补贴印花税票外,可处以应补贴印花税票金额20倍以下的罚款。


3、借款合同中既有应税金额又有免税金额的如何缴纳印花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借款合同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规定,关于借款合同中既有应税金额又有免税金额的计税贴花问题。有些借款合同,借款总额中既有应免税的金额,也有应纳税的金额。对这类“混合”借款合同,凡合同中能划分免税金额与应税金额的,只就应税金额计税贴花;不能划分清楚的,应按借款总金额计税贴花。


4、建筑工程结算金额大于合同规定金额是否需要贴花?


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核定征收印花税的纳税人,未按主管税务局核定的期限申报印花税的,按照征管法第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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