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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公积金滞纳金怎么算(单位公积金滞纳金计算)


案例:一年产生2000元滞纳金


文先生是乌市天山雅南高二期小区住户,前不久他去缴暖气费时,供暖公司告诉他需要缴暖气费2020元,外加滞纳金2000余元。“我想不通,为啥让我缴这么多滞纳金?”文先生说,因为工作忙,他一直没顾上缴暖气费。


“他们说暖气费滞纳金按暖气费的千分之三算,这样算下来,我一天要缴6元滞纳金。不仅如此,还要缴利息,这样连本带息一滚,就达到2000余元。”文先生说,“我又不是恶意拖欠暖气费,收这么高的滞纳金合理吗?一气之下,我没有缴暖气费,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


对于文先生的反映,该小区供热方乌鲁木齐兴锂热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客服主任任安民说,收取暖气费滞纳金的依据是2013年公布的《乌市城市热力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用热户不按合同约定缴纳热费的,供热企业可从逾期之日起,按合同约定收取滞纳金,并依法追究违约责任。


任安民说,用户不按时缴费,用热企业收取欠费户热费的千分之三滞纳金,不违反相关规定。具体计算方法是:从每年4月10日停暖后开始计算。比如供暖费需在2014年10月10日-2015年4月10日间缴纳,滞纳金从2015年4月10日停暖之日起算起,“11日为最后缴费日,12日之后晚缴一天暖气费就要收取滞纳金了。我们的滞纳金标准为暖气费的千分之三。”任安民举例说,如果一位客户暖气费是1000元,每晚缴一天,就要加收3元滞纳金。


“我们的目的只是希望住户能理解我们,毕竟我们也要提前购买天然气,需要资金支持。如果每个用户都拖欠,我们怎么运营?”任安民说,“我们当时也提出只要他把2015-2016年度的取暖费一起缴掉就免收滞纳金,可他拒绝了。”


调查:滞纳金收费各有不同


记者对乌市一些欠缴暖气费的市民进行调查后发现,他们缴纳暖气费滞纳金的标准各有不同,有的按千分之三缴,有的按千分之五缴,还有的可以讨价还价。


家住乌市凤凰城小区的胡女士说,因小区暖气不热,她去年没缴暖气费,热力公司要收她1000多元滞纳金,最后经过讨价还价,她只缴了200元。


胡女士还说,去年滞纳金缴费标准还是千分之三,但今年热力公司贴出的通知说,今年要按千分之五来收取滞纳金。


去年,市民张莉因家中暖气不热没缴暖气费,今年去补缴时,热力公司要求她按照千分之三的比例缴滞纳金,最后讨价还价,“象征性地缴了10块钱。”张莉说。


记者调查显示,乌市多数热力公司是按照热费千分之三的标准来收取滞纳金的,且按照每年4月10日停暖后计算。


新疆广汇热力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张平,从2004年起负责暖气费相关工作。据他介绍,2008年,该公司暖气费欠缴近2000万元,且逐年增加。现在每年缴费日截止,还有3%-5%的用户未能及时缴费。


“虽然我们规定了欠费者按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但只要用户态度良好,及时缴纳取暖费,我们一般是不收取滞纳金的。我们收取滞纳金的目的是为了督促故意拖欠取暖费的用户。”张平说。


乌市热力总公司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尽管公司规定了收取滞纳金的标准,但只要住户态度良好,滞纳金可以协商解决。“公司每年10月10日就要准备全年供暖储备金,住户在供暖后才开始缴费,增加了企业负担。每年缴费期我们都延长到5月份,还是有10%的住户没缴费。我们的本意不是收取滞纳金,而是督促缴费。”


还有些公司态度比较强硬一些,不按时缴纳费用,就断暖。“比如说去年费用没缴,我们屡次催缴无效的情况下,就拒绝来年为其供暖。”一家热力公司相关负责人说。


住户拖欠暖气费的原因,各有不同,有个人疏忽忘记及时缴纳的,有因出差在外未及时缴纳的,有因家中暖气不热拒绝缴费的,也有恶意拖欠的。“一般情况下,前两种原因所占比例较大。”张平说,对于恶意拖欠用户,公司会依法起诉。


律师:合情合法但需要明确标准


记者查询2013年新公布的《乌市城市热力管理条例》发现,其中虽然规定了热企可以向不及时缴纳热费的用热户收取滞纳金,但并没有明确标准。


再往前查,2004年颁布的《乌市城市热力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用热户不按合同约定缴纳热费的,供热单位可从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欠缴热费总额3‰的滞纳金。”


如今大多数热力企业收取滞纳金的标准,或许就是参考了这条规定。


对于具体收取标准的疑问,乌市供热行办工作人员说:“滞纳金的收取标准以供热双方签订的供热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不过,绝大多数住户都表示不曾与供热企业签订过相关供热合同。


新疆万和律师事务所律师郭金声说,虽然双方没有签订合同,但若供暖公司已经供暖,就可以按照事实合同进行处理。新的《条例》没有规范具体收费标准,就是为了让企业和居民之间有个商量余地。


“如果按照日3‰来计算,那将是一笔不小的费用,一些本来就不宽裕的家庭负担会更重。”郭金声说,企业收取暖气费滞纳金要合情合法有弹性,同时,有关部门需要明确收费标准及时间,“只有这样,才能起到良好的督促作用。”


标准参考滞纳金标准:欠费户用热费的3‰


起算时间:每年停暖之日起计算


举例:2014-2015年度暖气费,应该在2014年10月10日-2015年4月10日之间缴纳,逾期不缴的会收取滞纳金。


滞纳金从2015年4月10日停暖之日算起,4月11日为最后缴费日,4月12日后晚缴一天就收取一天的滞纳金。


按照3‰的标准,如果住户暖气费是1000元,那么每晚缴一天,就要加收3元滞纳金。


□用热故事


250多住户欠费全小区跟着挨冻


晨报讯(记者李萍)小区708户居民,因为250多户没交暖气费,热力公司停了暖,另外近500户居民跟着挨冻。


这个小区便是乌市阿勒泰路楼兰新城小区3期。昨日,记者来到该小区10号楼前。提起停暖,不少居民满腹委屈。


10号楼住户王先生说:“因为两百多户业主没交暖气费,物业无法向热力公司交账,直接把10-19号楼700多户业主家的暖气都停了。大冷天的,在家里得穿棉衣,室内温度还不到10℃,老人和孩子根本受不了。”


“这种‘连坐’方式对我们交了暖气费的住户来说太不公平,天气越来越冷,没暖气可怎么过?”10号楼住户苗先生焦虑万分。


对此,负责楼兰新城小区的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解释说,楼兰新城小区3期共有708户,去年物业公司无偿帮热力公司收暖气费,但有250多户没收到,包括200多户没有办理入住的住户,“没入住的觉得不应该缴,已经入住的嫌暖气不热不愿缴。所以,今年供热企业以没有交齐暖气费为由停了暖。”


“停暖也是无奈之举。”负责楼兰新城供热的新疆青建热力有限公司一位王姓副总经理解释说,自去年接管该小区供热至今,该小区已拖欠取暖费本金52万元。去年热力公司垫资为小区供了暖,但直到采暖期结束,欠下的费用也没有收到。今年,热力公司实在没有能力继续垫付下去。目前,房产公司还没有和热力公司签订供热协议。


目前,楼兰新城小区开发商、物业办以及乌市供热行办正在协调处理此事。


□热线摘录


●北京南路青城巷111号锦华名居小区住户胡涛:家中没有暖气,我都冻感冒了。


新疆天源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有人在锦华名居小区附近的新大科技园把暖气阀关掉了,导致锦华名居小区没有热水,“我们14日16时才找到原因,17时恢复了供暖。”


●铁路局南二路五一小区1号楼住户高先生:暖气阀坏了没人管,1号楼没有暖气。


乌鲁木齐铁路局房产公寓段工作人员:因为13日停水,导致锅炉里面没水,无法正常供暖,14日19时来水,已陆续供暖。


●天津南路新美三巷20号自建房住户李女士:家中一直未供暖。


高新区热力公司:一些新修管线和老管线出现漏水、爆管现象,工人正在全力抢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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