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海外公司注册 >

阜阳市土地增值税预缴税率(阜阳市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


郑阜高铁砖集段征收红线内的土地款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发放下来?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给市委书记留言咨询“郑阜高铁砖集段征收红线内土地款何时发放问题”,阜阳市委高度重视,及时安排界首市委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界首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郑阜高铁工程界首段集体土地征收安置及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实施方案的批复》(界政秘[2016]164号)规定,对郑阜高铁界首段拆迁户征收补偿方式实行货币补偿。 经查,郑阜高铁砖集段涉及红线内房屋拆迁177户,土地征收71户,所有红线内拆迁户土地款已上报至京福铁路客运专线安徽省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正在审批之中,预计9月底拆迁资金可到位发放。网友如有其他问题,请与界首市砖集镇政府王之永咨询,联系电话:4071033。


【网民留言】


尊敬的李书记,太和火车北站为什么一拖再拖,太和县县委每次回复都是七月份开通运营,为什么现在八月份了,还没有动静?能不能给个具体时间?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给市委书记留言咨询“太和县火车站何时运营问题”,阜阳市委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太和县委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2017年8月9日,武汉铁路局、漯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相关单位对太和北站进行安全评估验收,验收结果基本合格,但公安消防手续不完续,该手续需铁路部门公安消防进行完善。目前,太和县有关部门正在与武汉铁路局、漯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协调,督促其尽快完善公安消防手续。待消防手续完善后,太和火车北站即可开通运营。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您好! 2016年9月份我市住建委组织了供水公司等员工招聘工作,我们有幸通过了笔试、面试、审核、体检等,层层筛选终于进入公司。如今,在供水总公司工作已有8个月,试用期早就过了,至今未签劳动合同,其次,公司工资待遇,我所在岗位就2000元,这在阜阳,我已经入不敷出。 这么长时间了不签合同,难道是担心我们会考走?对于一个公司,招聘、录用、培养、留住人才,前面都做到位了,留不住人才又为何?入职培训的时候,领导是说我们可以考一级、二级建造师,证书挂靠公司会有钱。这就解释了看到过一些年轻领导办公桌上是二建的教材。上班时间复习二建?更有胜者,诸如电工班的同事们都是在外面接私活。一心岂能二用?自己本职工作没有做好、一心想在其他途径多赚点。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给市长留言,反映市供水总公司招聘人员迟迟不签合同的问题,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责成市住建委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2016年,市供水总公司在市住建委统一安排下,经市人社局考试院组织笔试、面试后,公开招聘了31名员工,市住建委于2016年12月27日印发了《关于同意聘用耿辉等53位同志的通知》(阜建人〔2016〕297号),这批新员工于2017年1月4日到市供水总公司报到,签订5个月试用期合同并进行入职及岗前培训,试用期于2017年6月3日结束,31名同志都已通过试用期考核并按期转正。因未确定新员工分配部门及所从事的工作岗位,正式合同暂未签定。薪酬待遇已按招聘公告(试用期满合格,招聘条件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岗位“五险一金”后不低于2300元/月;招聘条件要求大专以上和中技及以上学历的岗位“五险一金”后不低于2000/月)按期足额发放,并按正式员工上缴了“五险一金”。 多年来,市供水总公司非常注重员工的素质培养和提升,多渠道对员工进行培训,鼓励员工自学成才,对通过自学考试和职称职格考试获得毕业证、职称职格证的,给予报销相关费用。 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市供水总公司联系。


【网民留言】


邓书记您好 我们是2017年4月份通过临泉县人民医院网上招聘信息,报考临泉县人民医院护土,经过我们自己努力,均参加了笔试和面试,成绩合格,既将我们等候体检之际,临泉县人民医院突然告诉我们我们学历不服合他们医院招聘现定,不让我们参加体检了,取消我们的录用资格,让我们十分不解和疑惑 ,一、临泉县人民医院在我们报名时,为啥不说明。二、我们在笔试时为啥不告知我们,并且还在网上公开公布我们笔试成绩排名。三、我们进入面试结束还当场告诉我们面试成绩。四、经过我们向省考试院电话咨询,我们完全服合本次临泉县人民医院招聘学历要求。临泉县人民医院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为什么要言而无信,出而返而,我们不知道是否存在一些不可说明的内幕,还是存在一些不可告人的一些情况,我们恳请在您的百忙之中,抽出一些时间关心一下,能给予我们老百姓一个公开公正解决问题办法和措施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给市委书记留言反映“临泉县人民医院招聘问题”,阜阳市委高度重视,及时安排临泉县委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2017年4月,临泉县人民医院网上发布招聘护理专业信息,报考条件为第一学历为国家全日制统招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考试面试结束后,因县医院对考生学历认定存在偏差,导致拟入围人员中的12名有争议。后院方及时咨询上级教育、人社部门,确认该12名拟入围人员学历符合报考条件,决定予以录用,目前正在进行岗前培训。


【网民留言】


尊敬的市长您好,我是太和县农村的一名普通教师,但,户籍不属于阜阳市是其他市人。最近太和县扶贫,让我们教师参与,扶贫固然重要,但我想是不是得综合考虑下?我们学校有一小部分都不是当地人,让我们大老远的去参与扶贫,可以这么说,我们基本上就属于贫困人员了(学校吃住行都没有什么保障,工资也不高……),让我们去扶贫好像不太合适吧?另外,参与扶贫的教师也不是全员参与,为什么不优先让当地教师参与呢?对于当地的情况,我想当地的教师应该比我们外地的教师对当地的情况了解的多吧!希望领导能回复个指导性意见,谢谢!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给市长留言,反映太和县让外地教师参与当地扶贫的问题,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责成太和县政府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2014年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开展以来,太和县共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2233户、148800人。按照全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整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产业扶贫等6个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152号)要求,帮扶联系人1人最多帮扶5户且必须是乡镇及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干部或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按照要求,太和县最少需要帮扶人员12447人,根据实际情况,共安排帮扶人员13158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参与5587人,占在编在岗人员6592人的84.8%。为此,太和县动员了全县80%以上的机关干部和部分事业单位人员(含教师等)参与帮扶工作。对于各级学校,太和县坚持不干扰其日常工作的原则,一是降低参与人数,全县教师参与人数6165人,占其在编在岗人数9983人的61.8%;二是减轻工作压力,教师主要包保已脱贫贫困户,每月入户帮扶1—2次;三是根据实际情况,各级学校根据教学任务和工作实际确定参与帮扶人员,主要安排行政人员和本籍教师;通过各种方式,发挥教师帮扶作用,同时减轻帮扶负担。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太和县扶贫办联系。 联系人:王龙 联系电话:8691578


【网民留言】


尊敬的阜阳市长:我是你辖区的一个普通老百姓,今天斗胆向你反映皁阳市民中心地税征收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无视百姓疾苦,官僚作风严重。我在阜阳市颍州区有套商品房,因家人患重病,急需卖房救命,我的房子已满五年但不是家庭唯一住房,岀售需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 相关规定,有两种方法可以选择:一是房产总价的1%交全额个税,二是房产总价减原购房价差额的20%交差额个税。(二选一取低征收)根据法律规定,我选择全额交税,但地税窗口工作人员让我按第二种差额交税。本来家人有病急需资金治疗,现在又雪上加霜,让我们多承担不该有的负担,请领导百忙之中能关注一下群众的疾苦,请阜阳市地税局相关同志能按照法律办事,真心实意为人民服务。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给市长留言,反映房产转让的税收征收问题,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责成市地税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您到市民中心地税窗口办理自住住房(满五不唯一)转让业务,窗口办税人员按照现行政策,拟对其住房转让所得按照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在您对政策执行提出异议后,办税人员对您提供的资料进行重新审核,认定您的住房转让适用“纳税人不能提供准确、完整的房产原值或相关费用凭证,税务机关无法准确计算应税所得额,实行核定征税,征收率暂为1%”的规定,可以按照1%的征收率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当时,由于窗口办税人员未能将政策解释清楚,导致您对政策执行产生一些误解。 根据调查情况,2017年8月14日,市地税局有关科室负责人在市民中心约见了您,向您详细解释了相关税收政策,并表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为您办理住房转让业务,同时加强窗口办税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您对市地税局后续处理措施表示满意,对地税局工作给予了理解和认可。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市地税局所得税科联系。 联系人:程森 联系电话:2567516


【网民留言】


您好,我是阜阳市颍泉区行流镇王管村芮营行政村大芮营的村民,我们村使用的水是由田庄水厂供水,前几日水厂断断续续的供水,这几日则是整天停水,已经严重的影响到我们这些村民的正常饮用水。请领导责成相关部门帮助解决,谢谢!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给市长留言,反映颍泉区行流镇宋湾水厂供水问题,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责成颍泉区政府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查,您反映的是行流镇宋湾水厂供水情况。宋湾水厂建于2013年,2016年3月通过经营权竞拍承包给经营者,由颍泉区供水公司统一管理。因为近期水厂升级改造及以高铁建设,影响了水厂供水,针对上述情况,颍泉区供水公司已及时安排维修。经现场排查,目前宋湾水厂供水较稳定,供水水压正常。 颍泉区水务局将加大对宋湾水厂的监督管理力度,确保水厂正常供水。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颍泉区水务局联系。 联系人:王燕红 联系电话: 2627015


【网民留言】


听说润河路要向西延伸,请问向西延伸的s202到s256段什么时候开工啊?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给市长留言,咨询润河路西延开工建设时间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经查,S314(S256-三十里河)改线工程(即润河路西延)目前已完成设计招标,正在进行方案设计,由于土地指标紧张,计划列入2018年土地报批计划,2018年8月开工建设。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市城南新区管委会联系。


【网民留言】


孙市长您好。我是颍州南路红堡城小区居民,我小区自从交付业主至今已至少有3、4年时间,现在供电仍为交付供电局,一直使用临时用电,往年用电高峰期一直时常停电,在相关媒体上也报道过红堡城4天停电3次的新闻,也曾多次向市政府相关部门反映,仍未得到解决。2017年7月21日22点47分小区又再次停电,供电局反映属于小区内部线路问题,因小区供电未交付不给我们进行维修,并告知只能找物业解决。最后我小区停电一夜,小区居民无奈只能出去住宾馆或投靠亲朋好友。如我老婆已经怀孕7个月,现正值三伏高温天,停电导致我们的日常生活受到极大不便。恳请领导换位思考站在我们百姓角度考虑一下,这样的天气一整夜无电可用,我相信对于任何人都无法忍受。在此恳请领导能够协助解决红堡城用电问题,保证我们的日常生活。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给市长留言,反映红堡城小区停电问题,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责成颍州区政府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红堡城小区现使用的是临时用电,高温期间用电高峰期负荷太大,容易造成停电。经颍州区住保局现场协调处理,该小区开发企业表示将积极对小区内供配电设备进行整改,并通知全体业主尽快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供电局实行一户一表制),配合供电局对小区内供配电设施的接收。颍州区住保局将继续跟踪督办,争取早日完成红堡城小区内供配电设施的移交。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颍州区住保局联系。 联系人:张林 联系电话:2580202


【网民留言】


孙市长你好,我是西湖镇汤庄村小宋庄的一个农民。现在国家给农民的承包地确权是一个好政策,我们村周边的村土地确权都已经完成了。我们村由于大部分的土地都流转给金湖丰搞葡萄种植,去年因为土地的数量不给我们应得的土地使用款。最后经过镇里调节也发放完了。可是土地确权证书不给我们,而最近听说以后不发了。我想知道是不是真的。如果是请问什么原因?我们这个庄的情况村里和镇里都知道就是因为有村霸从中渔利才会地亩多了二十亩,据说金湖丰前三年的土地流转款是政府支付的,现在要他自己支付他就较真了,真好笑。我们现在就想把确权证书拿到。农民不容易。请领导重视!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给市长留言,反映农村土地承包地确权的问题,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责成颍州区政府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2013年10月,金湖丰农业开发公司在西湖镇汤庄村(宋庄、大时、小曹、大曹四个自然庄)流转227.082亩土地种植葡萄,前三年区政府土地租金已支付。2015年,为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制度,实现“四相符”,经测绘公司实地测量,该村耕地面积为203.8亩(因为土地流转,找不到户与户之间的边界,只能测量大块地),与土地流转合同面积误差23.282亩,其中宋庄误差21.4亩。在确权登记颁证时,由于村民要求必须按照原土地流转合同面积予以确权颁证不符合上级土地确权试点工作要求,导致该村土地暂未确权。根据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农村承包地确权确股不确地方式操作流程的通知》(皖农经〔2016〕87号)精神,建议您采取“确权确股不确地”的方式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颍州区农委联系。 联系人:刘兴超 联系电话:2252189


【网民留言】


我是奎星路燃料公司家属院居民,居住在临街的楼上。我们楼下两个饭店做饭,烧烤的油烟不经任何处理就排入院内,久久无法散去。现在是炎热的夏天,我们却连门窗都不敢开,即使这样油烟仍会透入屋内。而且这两个饭店经营时间十分长,都要到凌晨两三点,油烟给我们造成很大困扰,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的身体健康。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给予解决,还我们一个没有油烟的环境!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给市长留言,反映奎星路饭店油烟污染问题,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责成颍州区政府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实地查看,您反映的两家饭店中,其中一家已改为包子铺,另一家为羊肉板面馆。颍州区城管执法中队已对该两家店铺分别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州城管责停字〔2017〕1725号和州城管停字〔2017〕2812号),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规范经营。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颍州区城管执法局联系。


【网民留言】


阜阳市清河街道办事处前肖营跟史庄同属于城南新区植物园拆迁范围,为何赔偿标准不一样,史庄为什么是按照航拍标准赔偿?史庄跟前肖营同在征收范围都是紧邻的村庄,一开始史庄跟前肖营也是按照(阜政秘2015)205号政府公布的房屋补偿标准予以补偿,后来史庄村人全部按照航拍的标准来赔偿,一平方米5000以上,而前肖营 一个平方不到900,史庄拆迁过的全部都补过钱了,比如说现在普遍是砖2结构,一家5口按照标准才也赔偿最高900一平方总共最多也才30几万,再去掉要还原房子的平价钱,基本上一家也就剩不下钱了,周边房价6000以上。 现在我有以下几个问题: 1,史庄跟前肖营属于同一个项目工程为何拆迁标准不一样,应该都按照航拍 2,对于测量面积及附属物不对的,拆迁队不给重量而是他算好的赔偿金额你不签字不给重新核算 3,我在家做电子商务快三年了办的也有公司的营业执照,房屋就是我的仓库,现在拆迁只补助实际经营面积150元/平方,其它的搬迁费,租房费跟停业损失费一样都没有,请问对于我们这些创业者来说这点赔偿连本钱都不够,更别说停业期间的损失了,如果租房子也应该有额外的补偿,原本在自己房子办公,不用房租,拆迁后就要租房子做生意。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给市委书记留言反映“拆迁赔偿问题”,阜阳市委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颍州区委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清河街道肖营社区前肖营庄和王店镇顾庄村史庄同属城南新区植物园拆迁范围,史庄拆迁在前,前肖营拆迁在后。史庄拆迁政策按照《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被征土地上青苗和房屋等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阜政秘[2015]205号)执行,网友反映史庄全部按照航拍赔偿每平方5000元,无事实依据。 1.关于网友反映史庄跟前肖营属于同一个项目工程为何拆迁标准不一样问题。经查,前肖营庄和史庄的拆迁补偿都是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的拆迁标准执行。 2. 关于网友反映对于测量面积及附属物不对的,拆迁队不给核算问题。经查,对于测量面积及附属物不对的,由评估公司、拆迁项目组、前肖营庄主要负责人进行复核后再进行核算。 3.关于网友反映有营业执照的补偿问题。经查,对于有营业执照的,按照有效实际经营面积150元/平方米进行补偿。所有补偿标准均按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网友如有其他问题,请与清河街道办事处肖涛联系。


【网民留言】


城关镇吴营社区贾楼等几个村庄拆迁老百姓为什么没有看到下正式批文,五月份只是贴了一个非常简单的拆迁公告(大致就是因为路网工程,这几个村庄要拆迁,尽快搬迁等等文字,城关镇政府盖的章),这是不是违章拆迁呢,那边几个村到底上级有没有正式明文拆迁规划呢?请相关部门给予答复,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给市委书记留言反映“拆迁问题”,阜阳市委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太和县委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太和县计划实施沙河东路绿化提升项目,对沙河东路沿线两侧20米进行拆迁。城关镇政府根据太和县“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行动”推进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美丽太和建设项目第一批征迁任务通知书》(太总指办[2017]1号)文件张贴了拆迁公告。


【网民留言】


你好书记,听说我们大阜阳往西发展了,请问阜临路河水铺新集社区,近几年有没有规划?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给市委书记留言咨询“阜临路河水铺新集社区规划问题”,阜阳市委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颍州区委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新集社区已纳入阜阳市泉河生态经济示范区规划范围,目前暂无拆迁计划。


【网民留言】


李书记你好,百忙之中打扰你,我是海亮御府25栋中间户型的一名业主,开发商本设计走廊是半封闭状态,但是现在边户业主以雨雪天气走廊积水、路滑为由私自封了走廊,用封阳台那种玻璃窗户来封了走廊,虽然安装了可推滑动玻璃窗户,但是还是严重影响了中间户业主的通风和采光,因为中间户北面户型只有这一个通风的窗户。咨询小区物业,物业说协商不好打110,而110说这事找物业,相互踢皮球了。针对主私自封闭过道行为,有没有违反了《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希望有关部门能管管这些违建。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给市委书记留言反映“海亮御府小区业主私自封过道问题”,阜阳市委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颍州区委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海亮御府走廊阳台为半封闭状态,雨雪天气易造成走廊积水,且阳台栏杆较低存在安全隐患,因此25栋704业主在阳台上安装了可推滑动玻璃窗户,但影响703户的采光与通风,双方发生矛盾。经卜子社区与物业公司调解,双方已和解。


【网民留言】


请问润河路会向西延伸吗?如果润河路要向西延伸,请问向西延伸的s202到s256段大概什么时候开工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给市委书记留言咨询“润河路西延问题”,阜阳市委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市城南新区管委会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S314(S256-三十里河)改线工程(即润河路西延)目前已完成设计招标,正在进行方案设计,由于土地指标紧张,计划列入2018年土地报批计划,2018年8月开工建设。网友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市城南新区管委会李丽丽联系,电话:15375030902。


【网民留言】


因历史原因(当年城镇户口买卖)造成双户口,后来清理重复户口,注销一个农村户口,保留城镇户口,现在清理城镇挂靠户口,然后老家农村户口迁移冻结,现在无处落地!小孩要上学了,没户口,目前户口在太和县城关镇复兴路,原户籍太和县大新镇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给市委书记留言反映“户籍落户问题”,阜阳市委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太和县委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网友户籍所在地为安徽省太和县城关镇复兴中路2号楼北302室,网友目前只有一个户籍,不会被注销。根据《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皖公通[2015]86号)第六十条规定:省、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兴修水利城市建设等工作的需要,发布的控制人口迁移的文件,在文件规定的区域内的户籍管理工作从其规定。太和县人民政府《太和县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安置办法》(太政[2015]15号)第三条第四项规定:由属地政府通知公安部门停止办理拆迁区域的户口迁移。根据太政[2015]15号文件规定,大新镇张路口、广缙、禅堂、董庙等4个行政村属拆迁区域,户籍已于2015年3月停止办理,所以网友户口暂时无法迁往张路口村。网友孩子户口可以落户到网友户籍所在地,请网友携带相关材料到太和县城南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孩子户口。


【网民留言】


宝宝都三个月了,然而两个月的疫苗还没有打,每次去问都是没有疫苗让再等等,也给不出具体疫苗到的时间,能不能帮忙速解决?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给市委书记留言反映“婴儿疫苗没货问题”,阜阳市委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阜南县委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受国家脊灰疫苗免疫策略转换工作影响,三价疫苗转换为二价疫苗过程中,二价疫苗生产不足,导致我省脊灰灭活疫苗供应不足,从2016年4月至2017年6月,各接种门诊存在阶段性脊灰灭活疫苗缺货情况。目前我省一类疫苗已能正常供应,不会影响适龄儿童及时接种。 经查,网友孩子于2017年3月23日出生,于2017年5月底接种脊灰灭活疫苗,焦陂卫生院在疫苗到货后,已第一时间通知网友带孩子接种,小孩6月、7月、8月应接种疫苗均已接种。


【网民留言】


请问领导,最近阜阳大力征迁,据说以前的老宅基证没有备案,没法保护房产合法权益,属实吗? 我家老宅是镇上街道居住3代的老房子。我家70年代的乡镇老宅基证需要换新的不动产权证吗?在阜阳还是阜阳县时办的老宅基证,除了县长的印章为拓印外,其余文字还是手写的,模样就像古装剧里的地契房契。 如果需要换证,需要什么程序,从哪个部门可以办理?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给市委书记留言咨询“老宅基证换证问题”,阜阳市委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颍东区委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网友咨询的宅基地位于颍东区口孜镇刘伶居委会南大街,该宗地于1992年12月3日注册登记并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权利人为白祝三,用途为居住用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05条规定:本实施细则施行前,依法核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因此,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证依然有效,不需换发。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我们是向阳路的居民,关于房屋拆迁还原问题,自从2010年签字到目前已经7年了,梦圆小区房子已经盖好1年了,房屋已经卖完,别人都装修好了,住进去了,到现在我们的回迁房还没有安排,问来问去都不知道什么情况,总是说等等,拆迁办叫我们找分房办,分房办叫我们找拆迁办,简直就像踢皮球来回踢,这就是政府的官员吗?这就是阜阳市的特色吗?现在颍东区都在拆迁哪还有住的地方?房屋费都过了几个月,找谁领?都没有地方住了,就要住大街了,我们的原地址就在颖东区向阳路邮电局对面路西原来的京九大市场,回迁房就是现在的梦圆小区,。请领导尽快给个答复。注明,我们租的房子又要拆迁,我们就要住大街了。


答复意见: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