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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矿产资源补偿费(江西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办法)

江西省宁都县青塘镇赤水村,远远望去一片郁郁葱葱。坐车经过十几分钟陡峭的山路,在半山腰和接近山顶的地方,原本青翠的林地中突然出现两块大面积的“秃斑”。总共100余亩、超过10个足球场的空地上,堆满了深灰色的尾矿砂。运输过程中扬散的尾矿砂,随雨水流淌到各处,道路被尾矿砂所覆盖,和周围的一片绿色格格不入。


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供图


半山腰简陋的污水池。李禾摄


尾矿废水流经的涧溪底部呈明显的黄色。李禾摄


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供图


危险废物库里还有水。李禾摄


大棚上的破洞。李禾摄


大量废物随意堆放。李禾摄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人员在核实情况。李禾摄


督察中记者发现,正是部分县市政府部门的不作为和纵容,让一些企业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行为变本加厉。地方政府部门为什么会这样做?“担心企业受行政处罚而不能享受退税政策,影响当地营商环境”是根本原因。


以本次督察发现的“永丰县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染严重”案例来说,2018年江西省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时,群众就曾多次举报永丰县龙天勇长期非法排污、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永丰县工信和生态环境部门也多次对企业开展现场检查,但从未处罚。


针对群众举报,永丰县上报的整改材料称,龙天勇已经进行了天然气改造。但督察组在现场检查时发现,龙天勇虽然安装了供气设施,但从未使用天然气生产,日常生产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燃煤反射炉。


“敷衍应对,表面整改问题突出。”督察组分析认为,永丰县委、县政府没有正确认识、处理好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的辩证关系,致使相关部门对企业只检查、不处罚,不断放松监管要求。甚至在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要求上报排查结果时,永丰生态环境局还隐瞒园区企业废水存在超标排放问题,虚报企业无环境违法行为。


根据生态环境部5月14日发布的《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完成督察进驻工作》一文,在江西,督察组受理群众举报3862件、已办结1301件,责令整改3468家、立案处罚412家、约谈党政领导干部29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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