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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不满一年年终奖金个税(发放上一年度的年终奖如何扣除个税)


【引言】


年终奖作为激励员工的重要手段之一,近些年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今年更有一则“大厂的年终奖有多卷”的话题迅速冲上热搜,“8个月的工资”、“120万元现金”等等高额的奖金无一不在刺激着我们这些“吃瓜群众”的眼球。


然而年终奖却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当年的年终奖一般要到第二年的2、3月份才会发放,并且多数公司也会规定在此之前离职的员工无法领取上一年度的年终奖,这也让大多数打算年底辞职的员工左右为难。



【年终奖的领取】


根据我国《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以及《<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年终奖属于奖金的一种,而奖金是组成员工工资的一部分,所以年终奖也属于员工工资的组成部分。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是各自的主要义务,公司规定“年终奖发放前已离职的员工无法领取”的规定属于免除自身法定责任,排除员工权利的规定,应属于无效条款。


所以就算公司规定了“在年终奖发放前离职的员工无法领取上一年度的年终奖”也属于无效条款,员工离职后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年终奖。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文丨东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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