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香港公司注册 >

2017年武汉个人出租房屋交什么税(房屋出租月租800万元需要交多少税)

君子爱财,财叔爱财税!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我们都知道买卖房屋是需要缴纳契税。但是个人房屋出租,也是一种常见的涉税行为。


那么,你知道个人出租屋应缴纳哪些税吗?为什么有的是免征?有的是要交税?还有的可以减半征收?



出租住房与非住房


随着对租房的不断规范,个人出租房屋涉税问题也慢慢引起重视了。那你知道个人出租住房或非住房(商铺、写字楼等),交的税种、税率都一样吗?都能享受些目前什么税收政策?财叔,对此作了两张表,要认真学习!如下:



注意:
无论是住房还是非住房,以下两点要清楚:


1)增值税,免征只能代开普票;


2)增值税,专票不区分,分摊后月租金是否超过10万,正常征收。





缴纳哪些税种


看完了表1、2,你已经有不少的认识交哪些税,不同情形下,有不同的征收。那么,财叔为此,给你带来具体又详细的聊一聊这些税种:


01


-增值税-


增值税是以商品、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税作为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以出租的类型不同,享受税收政策的征收率不同:
1)自然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 5%)×1.5%


2)自然人出租非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 5%)×5%


3)代开增值税普票,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租金的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为超过10万元,免征。


注意:如果要享受月租金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只有开普票可以免征,专票不免征。


02-增值税附征-


本文表里提到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是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税率分别是:


1)城市维护建设税:市区7%、县城(镇)5%、其他1%


2)教育费附加:3%


3)地方教育费附加:2%


注意:税收优惠,享受最高50%的减征;增值税免征的,附加税随之减免。


03-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根据不同类型的出租,征收的税率也不同:


1)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租金收入4%的税率征收;
2)对个人出租非住房,按房产的租金收入12%的税率征收;


注意:房产出租的,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免征增值税的,确定计税依据时,成交交割、租金收入、转让房产取得的收入不扣减增值税的。


04-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出租类型不同,计税也不同:


1)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免征城镇;


2)对个人出租非住房,只要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按表2计算。



05-印花税-


印花税以经济交易来往中签订、并受法律效力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按照出租类型不同,计税也不同的:


1)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2)对个人出租非住房,按财产租赁合同金额,以1%征收率计税。


06-个人所得税-


个人出租房屋按财产租赁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1)个人出租住房取得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


2)对个人出租非住房按照20%税率征收。


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租赁收入计算缴纳个税,税前一次扣除以下税、费:


(一)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计算房屋出租所得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出租缴纳的增值税;


(二)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


(三)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四)税法规定的费用和扣除标准(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费用);


温馨提示:纳税及代开发票地点:房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



往期精彩文章


最全个人所得税范围


车票如何抵扣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新增填报


如何防虚开票不背锅


结合案例,让你更易懂!


【案例1】


假设小叶在市区个人出租住房,一次性取得月租金6000元,在税局代开增值税普票,那么小叶应缴纳哪些税?交多少?


1)增值税为零,月租金不含税收入=6000÷(1 5%)=5714.29, 小于10万元,免征增值税。


2)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增值税免征,这增值税附加也是免征。


3)房产税=6000×4%×50%=120 元


4)个人所得税=(6000-120)×(1-20%)×10%=470.4 元


【案例2】


假设小铭在市区出租个人住房,一次性取得月租金12万元,在税局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小铭需要缴纳的税分别是:


月租金不含税收入=120000÷(1 5%)=114285.71


收入大于10万元,不享受免征政策,征收税率1.5%


1)增值税=114285.71×1.5%=1714.29 元


2)城建税=1714.29×7%×50%=60 元


3)教育费附加=1714.29×3%×50%=25.71 元


4)地方教育费附=1714.29×2%×50%=17.14 元


5)房产税=(120000-1714.29)×4%×50%=2365.71 元


6)个人所得税=(120000-1714.29-60-25.71-17.14-2365.71)×(1-20%)×10%=9265.37 元


既然讲到这,继续讲一个疫情期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会出现许多纳税人产生这样的疑问:房屋出租增值税能不能享受1%的减免?


根据财税〔2020〕13号、24号: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由于个人出租房屋是5%的征收率,不是3%,因此,不适用3%减按1%的优惠政策。


以上内容,个人出租住房或非住房,涉及到8税种,都需要缴纳吗?为什么有的是免征?有的是要交税?还有的可以减半征收?这几连问,你都清楚了吗?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