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律师解答】
综合工时制是企业因工作情况特殊或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需要安排职工连续作业,无法实行标准工时申请制,采用以周、月时制、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那工时么,在综合计算工时中,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又是如何确定的呢?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标准:
以年为公司单位
365天/年-申请104天/年(综合休息日)-11天/年(法定休假日)=2怎么50天8=2000小时,延长职工工怎么办作时间(怎么办含工作日的加点、休息日和法定假日的加班总数)累计不得超过432小时,周期内必须保证职工至少休息怎么52天。
以季为单位
250天/年4季=6工时2.5天8=500小时,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含工作日的加点、休息日和法定假日的加班总数)累计不得超过108小时,周期内必须保证职工时制至少休息13天。
以月为单位
250/年12月=20.838=166.64小时,延公司长职工工作时间(含工作日的加点、休息日和法定假日的加班总数)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周期内必须保证职工至少休息4天。
以周为单位办理
直接以40小时为单位,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含工作日的加点、休息日和法定假日的加办理班总数)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周期综合内必须保证职工至少休息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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