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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政府16号文件地方(北京政府通告一般在哪里发)


序言


三、塑造大国首都城市环境新形象


四、优化市政公用服务新供给


提高供热服务品质。对投诉集中的小区开展专项治理,提高办理效率和质量,解决“供暖不热”问题。逐步推广智能化供热,实现居民用户室温自主掌控。研究建立更科学、更人性化的弹性供暖机制,满足市民对居住舒适度的需求。


3.优化市政设施接入服务


(三)防控风险隐患,守护市民安全


3.开展路灯问题专项治理


五、树立城市运行绿色低碳新典范


3.健全热电气常态化联调联供体系


2.推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一体化


落实全周期管理要求,试点开展城市管理领域体检,将管理环节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规划和建设前端环节,形成闭环管理。加强规划、建设、管理环节信息互通共享。深化“多规合一”,研究将城市管理要求纳入详细规划、特定地区规划、村庄规划等相关规划,提高城乡规划编制科学性和可行性。


3.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


适应基层城市治理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形势,研究完善改革配套政策,健全新体制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运行机制。理顺市、区、街道(乡镇)三级关系,强化市、区两级城管执法部门“统筹指导、综合协调”基层综合执法工作职责,加强基层综合执法业务指导、指挥调度、监督考核等工作。落实街道(乡镇)执法主体责任,健全指挥调度、案件审核、行政诉讼、行政复议、队伍管理等工作机制,确保依法履职。


4.推进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融合发展


充分发挥街道(乡镇)综合执法主体作用,完善行政管理部门、作业运行单位和执法机构联动协调机制,采取柔性管理和刚性执法相结合方式,突出城市管理效能。落实分级分类执法工作指导意见,加强对基层综合执法的业务指导、信息共享和技术支持,提升执法效能。


(二)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


1.完善城市管理法规规章体系


全面梳理现行法规规章,做好“立、改、废、释”工作,加强城市管理重点领域立法,力争实现法规规章全覆盖,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抓好《北京市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条例》实施。加强立法前评估工作,制修订城市照明、地下管线、供热、架空线等方面法规规章。


2.建立精细化管理标准规范体系


按照城乡一体化思路,明确管理标准,推动建立城市管理分级分类标准体系。制定背街小巷分类整治提升、街巷分级清扫保洁等城市维护管理标准。制修订地下综合管廊、景观照明、加氢站、燃气、环卫等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编制城市维护作业和管理定额,逐步实现城市管理领域标准规范全覆盖,使精细化管理有章可循。建立标准规范优化更新机制,注重行业间有机衔接。


(三)提升城市管理专业化水平


1.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


加强在岗人员教育,积极开展全员培训、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精益求精的城市管理干部队伍。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充实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城市管理专业人才。健全人才培养机制,鼓励市属高等院校设置城市管理专业或开设城市管理课程,培养懂城市、会管理的专业人才。


研究制定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建设长期发展规划和队伍管理办法,优化基层综合执法队伍结构。完善城管综合执法人员立功受奖、职业保障、容错纠错等机制,提升执法队员的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


持续深化城市协管员队伍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完善市级统筹、区级管理、街乡使用、部门指导的城市协管员管理体制机制,完善政策制度和管理措施,推动形成规模适度、配置合理、管理规范的新型协管员队伍。


提高一线人员综合素质,加强基层职工权益保障,改善职工作业、生活条件,完善激励机制。加强职业教育培训,提高运维作业人员的技能水平。


2.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


坚持以专业化为基础,广泛采用新技术、新装备、新方法,全面提升专业化服务管理水平。引入市场化专业化力量,推动水、电、气、热、环卫等专业服务单位服务水平提升。总结推广海淀区综合市政服务模式,整合环卫、市政、园林绿化等专业力量,推动公共空间运维作业一体化,按照时间、工艺、标准等要求,优化作业顺序和流程,实现降本提质增效。


3.强化专业化指导


发挥首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人才优势,优化调整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专家队伍,建设城市管理专家智库。建立完善责任规划师、责任建筑师制度,为基层规划建设、环境提升等项目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注重提高施工质量,培养一批街区治理的能工巧匠。发挥新技术领域专家和团队作用,积极推动创新手段应用。


(四)构建社会多元共治格局


1.夯实社区治理基础


加强党建引领,完善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居委会为主体、社区服务站为依托、社区社会组织为支撑,小区业委会(物管会)、物业服务企业、驻区单位、居民群众共同参与的社区治理体系。完善党建引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改革向社区治理深化的制度机制,将治理单元从社区向小区、院落、楼门、胡同等延伸,推动人财物等资源向社区汇集。创新社区治理方式,推进社区议事协商,完善社区议事厅协商指引,推广“五民协商”“拉家常”“老街坊”等议事方式,共同做好社区环境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等工作。


2.发挥社会共治作用


坚持人民城市人民管,畅通公众参与城市治理的渠道,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治理格局。围绕城市管理领域重大项目、重大改革举措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主动释疑解惑,做好正面宣传。积极总结推广城市管理好的经验、做法和模式,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对城市管理的监督。落实街巷长巡查、发现、报告职责,发挥小巷管家作用,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完善铁路沿线“双段长”制度。做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强化“环境卫生干净、地面平整完好、外立面整洁、城市部件规范、绿地环境美观、秩序环境良好”六方面责任。加强“管城理市”志愿者队伍建设。持续开展“周末大扫除”“最美街巷”评选等活动,激发市民群众参与首都城市管理的热情。


3.完善综合监督考评体系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统筹整合接诉即办、网格平台、智慧系统、小卫星监测、专业检查、媒体曝光等数据,建立城市管理日常监督、定期考核评价、年度运行管理评估和市民满意度评价相结合的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综合监督考核评价体系。


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日常监督。推进“热线 网格”深度融合,借助“一网统管”运行管理机制,引入“接诉即办”和网格化城市管理中的问题数据,丰富问题发现手段,整合问题发现渠道,强化问题发现处置机制,推动城市治理向主动治理、深度治理转变。


完善定期考核评价。动态优化考核评价指标和权重,细化评分标准。完善环境建设管理“月检查、月曝光、月排名”工作机制,注重分区分类,推进市、区、街道(乡镇)三级考核制度化、规范化和差异化。定期对城市管理相关部门、企业和各区政府履行环境建设管理职责情况进行评价。建立市级重大城市管理问题督办机制,搭建高位协调、高效权威的城市管理问题监督、指挥、协调相统一的决策机制。


研究建立城市运行管理年度评估制度。依托城市智慧系统,对城市运行管理态势进行全要素、多维度分析评价,丰富城市总规体检内容,推动“城市病”等突出问题解决。


完善社会评价体系。以提升市民满意度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健全市民访谈、网上调查、舆情监测等满意度评价机制,提升共建共治共享水平。


九、保障措施


实现首都城市管理“十四五”时期发展目标,必须进一步健全规划实施机制,提高政府统筹能力,落实保障措施,合理引导和配置各方资源,促进多元主体形成合力,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圆满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


将本规划实施情况纳入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专题会议,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要做好规划实施的综合统筹、业务指导和监测评估,将规划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区、各有关部门,协调推动重点任务和重大专项行动实施,组织第三方开展规划实施年度体检,做好规划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等。


(二)完善配套政策


进一步开放市政公用领域市场准入,推行政府购买服务,鼓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改革创新投融资机制,提高市政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等建设资金筹措能力。研究完善支持城市管理行业领域发展的财政政策。加强财政预算城市管理运维资金统筹管理。适应城市发展需要,研究编制加氢站、储能设施等布局专项规划。研究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要求落实到街区控规等规划,并在综合实施层面逐一落实用地安排。研究制定支持加氢站、再生资源分拣中心等建设的相关政策,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优先保障能源、环卫等市政设施用地需求。


(三)加强服务监管


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完善审批政策,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提高审批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研究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


(四)强化科技支撑


充分发挥首都高新技术、高端人才高地优势,应用5G、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加强感知、数据、算力等新基建,强化科技成果在城市管理领域应用。推进城市管理智能化,不断扩展应用场景,释放高新技术产业需求,为推动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五)强化法治保障


不断推进科学立法,强化法治意识,培养法治精神。落实政府、社会和个人在城市管理中的各自责任,并强化监督。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城市管理与城管综合执法的紧密衔接,健全完善工作协同、信息共享等融合机制,构建“管理统筹执法、执法保障管理”工作格局。加强执法监督检查,提高城市治理法治化水平。健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普法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商务楼宇等活动。落实“以案释法”制度,总结宣传典型案例。


十、环境影响说明


(一)规划协调性分析


规划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以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为目标,以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为主线,合理设置城市管理各项目标指标。规划实施可有效推进现代化城市治理体系建设、提升城市运行保障能力。规划重点项目未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严格项目准入,与北京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北京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有较好的符合性。


(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规划实施项目采用清洁能源和先进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清洁能源使用比例的提高、集中供热面积的增加、电厂余热的回收利用、垃圾焚烧余热的发电等均可减少大气污染物和碳排放量。规划实施项目对废水、污水、雨水采取分类收集处理,处理达标后回收利用或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对项目运营过程中可能造成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的环节采取防渗措施,严格落实源头控制、分区防渗、自行监测、应急管理等相关制度。规划实施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均分类收集处理,处理处置率均可达到100%。综上,规划项目实施对生态环境质量影响较小,环境影响可接受。


(三)规划方案综合论证


规划依托京津冀协同发展,建设多源多向天然气供应体系,重构绿色低碳供热保障体系,完善生活垃圾全流程管理体系,从供气、供热、环卫事业等多方面满足城市管理发展需求。同时,规划重点活动注意避让禁止建设区和生态保护红线,不断优化能源利用结构、供热结构以及生活垃圾处理结构。规划实施后将形成安全、高效、清洁、低碳的市政保障体系,在规模、布局、结构等方面具有较好的环境合理性。规划方案有利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削减污染物排放、降低区域碳排放水平,有利于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有较好的环境效益。


(四)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及管控要求


1.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规划实施应体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原则,全面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严格执行优先、重点、一般三类管控单元环境准入要求,强化生态环境源头防控;严格执行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全面控制大气、水环境污染物排放量;加强企业环境监管,排放废气企业应采用先进工艺和生产设备、密闭性好的物料贮存容器和输送管线,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做好雨污分流和配套管网建设,废水、污水经处理后回收利用或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强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和管理,降低对地下水、土壤环境的影响;做好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提升固体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率。


2.环境管控及准入要求


(1)空间布局约束:严格执行产业、工艺准入和禁限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严禁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等禁止开发建设区。


(2)污染物排放管控: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区域污染排放控制,重点从污染物种类、排放量、排放浓度上管控开发建设活动。


(3)环境风险防控: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园区、企业及设施管理单位应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制定风险预案,合理规划各风险源布局以减小环境安全隐患。


(4)资源利用效率要求: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要求,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坚守建设用地规模底线,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执行北京市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系列行业标准。


(5)准入要求:落实北京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版)要求,规划项目实施应符合准入清单的各项管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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