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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算清缴补交所得税会计分录(汇算清缴后补缴的所得税怎样做会计分录)

企业在年末时都需要汇算清缴,依照相关的税收规定自行计算全年的应纳税和应纳所得税,填写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当企业在计算所得税时,它们的会计分录又该如何写呢?


1、汇算清缴后补缴的所得税的会计分录是:


(1)补计提:


借:未分配利润-补缴企业所得税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2)支付时:


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2、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 :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1)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2)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无论盈利或亏损,都应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3)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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