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募数量
各类人员合计100人(含以下)。
二、招募原则
(一)自愿性原则
愿意深度了解税收工作,根据自己的专业和特长,自愿参与我省税收发展与改革创新进程。
(二)合法性原则
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实施税务体验师行为。
(三)组织性原则
税务体验师应服从组织管理,工作尽职尽责,按时完成受邀的体验工作。
三、招募条件
(一)热心税收事业,愿意了解并长期参与税收工作。
(二)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热情、开朗,身体健康。
(三)具有丰富办税体验和一定税收知识,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招募。
1.已取得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及律师资格。
2.具备中级以上经济职称资格。
3.财经类本科以上学历且从事财务工作3年以上。
4.各级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
四、税务体验师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参加各类税务体验师活动。
2.接受与税务体验有关的税收知识和技能培训。
3.对受邀参加的体验活动进行监督,提出建议和意见。
4.获得所参加体验活动的相关信息和取得有关资料的权利。
5.税务体验师可以申请退出税务体验师团队。
(二)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组织者的有关规定。
2.参加省税务局组织的各类体验活动。
3.自觉履行体验活动相关承诺,提出体验活动相关的意见建议。
附件1:河南省税务系统体验师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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