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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黄坚(海南省税务局蒋副局长)

犯罪团伙涉嫌操纵17个省市的166家空壳企业伪造黄金交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185份,价税合计93亿元。厦门税警联合出击,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破获了这起福建省迄今最大的黄金票案。



一个做黄金购销生意的商人,为什么行事如此诡异,166家企业购买的黄金为什么全部流向一个地点,发票均由一人签收?这背后有着怎样的秘密?


高额黄金交易的背后


日前,厦门市湖里区国税局通过数据筛查,在日常评估中发现辖区内一家从事黄金贸易的A公司,在短短5个月内,对外开具的黄金交易增值税专用发票居然达到了近100亿元。业务量暴增的背后,是否另有隐情?


湖里区国税局稽查人员调取了这家企业同其他企业交易的购销合同,发现其中不少合同都有一个共同点——所有的落款都是同一个人。稽查人员告诉记者,166家企业的发票,都是一个人领用,如果不是税务人员认真查看,甚至都不会发现这个细节上的问题,这表明企业存在重大疑点。


几乎同时,厦门市国税局稽查局收到了来自广西、江苏和海南等地税务机关的协查函,反映厦门A企业开具给当地企业的多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发票项目和经营项目不符的情况,希望予以协查。


鉴于案情重大,湖里区国税局稽查人员立即将此案转给厦门市国税局稽查局。稽查人员通过调取这166家购货企业的相关信息发现,这些购货企业经营范围千差万别,涵盖了工贸、服装甚至电子公司,却没有一家从事黄金业务或黄金的相关产业。一个人怎么可能同时代表全国17个省、市、自治区上百家不同类型的公司洽谈黄金生意?


综合以上疑点,厦门市国税局稽查局认为企业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重大嫌疑,并立刻将相关情况通报给公安机关。厦门市公安局对案件进行初查后,认定其存在虚开发票的重大疑点,立即部署展开全面调查。随着调查的深入,一个利用黄金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特大案件逐渐浮出水面。


行事诡秘的黄金商人


2015年11月17日,厦门市公安局组织经侦、网安等部门与厦门市国税局联合成立专案组,展开周密调查。调查显示,虽然涉嫌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是从厦门市A公司开出,但几名犯罪嫌疑人的活动地却在深圳和汕头两地。


经排查发现,这166家企业买卖黄金的过程,总离不开3名嫌疑人的身影:郑某来洽谈合同,洪某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郑某领取黄金。专案组对3名嫌疑人的身份信息和密切关系人开展逐一调查,发现该犯罪团伙中,每个人有不同的分工,特别是主要嫌犯郑某反侦察意识很强。


厦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人员告诉记者,整个团伙中,郑某是总指挥,团伙中嫌疑人横向联系很少,所有消息都反馈给郑某,郑某再进行通知分工。团伙每一个人都有专业分工,有人专门对外联系有发票需求的人,有人负责和厦门A公司对接签订黄金购销合同,专人负责资金走账,专人负责提领黄金和销售黄金等。


郑某反侦察意识强,在深圳经常更换住所,5个月中更换了4个住所。经侦人员告诉记者:“深圳晚高峰限行,外地牌照车辆不许进入市区,但郑某宁愿交罚单也要在这个时段开着他粤D牌照的车回家,就是认为该时段是警方调查的盲点。”


由于涉案企业波及多个省市,为锁定犯罪证据,在国家税务总局和公安部的指挥下,专案组调取数百个涉案企业银行账户的交易明细,逐一分析正反向资金流,同时追踪涉案黄金货物去向,综合调查分析。


历经一个多月的调查后,黄金购销业务的资金流、货物流逐渐清晰,税警双方从侦查初期指向的3个嫌疑人,最终锁定10余名犯罪嫌疑人,逐渐摸清了团伙的组织架构和犯罪事实,初步掌握了该团伙采取票货分离的方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事实。


团伙核心人物终落网


2016年1月15日凌晨6时,公安部经侦局、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亲临一线指挥,厦门警方与国税机关协同作战,在深圳、汕头税警多方的配合下,专案组分成8组在深圳、汕头两地统一开展收网行动,抓获以犯罪嫌疑人郑某为首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团伙成员12人。


在这些“员工”的宿舍里,专案组查获了100多家公司的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合同等,几十个银行U盾,以及多台打印机。


根据警方调查,2015年4月~9月,犯罪嫌疑人郑某与洪某等人,通过操作全国各地的166家傀儡公司,与厦门A公司签订黄金购销合同,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再转卖给需要“用票”的实体企业或贸易公司,获取大量非法利益。


郑某等人提领了黄金货物后,转手就到全国最大的黄金交易市场——深圳水贝国际珠宝交易中心无票变现,一面则把套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出售给他人牟利。为了虚构票货一致的假象,嫌犯使用假印章和虚假公司资料等,以需要开发票的企业名义与厦门A公司签订合同,A公司将发票开给其操控的傀儡企业,通过团伙控制的银行账户转账,刻意造成该企业有真实购货的假象。


通过这样“票货分离”的手段,那些虚开的发票最终流向了实体企业和外贸公司用以抵扣税款或骗取出口退税,郑某会收取该发票票面金额3%~11%不等的“手续费”,获取巨额非法利益。


仅仅历时两个月的实践,福建省迄今最大的利用黄金交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收网,专案组在深圳和汕头两地抓获以郑某为首的犯罪嫌疑人12名,冻结全国各地区涉案银行账户284个,目前据警方调查,该案涉案金额高达93亿元。


经查明,郑某等人涉嫌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185份,价税合计93亿元,操纵全国17个省、市、自治区上百家空壳企业,大肆虚开增值税发票,造成了国家税款的重大损失。截至目前,该案1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厦门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黄坚 曾霄 方雅莉)


税案点评


用科技力量打击发票犯罪


厦门市国税局稽查局局长 李垂福


近年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发票案件一直占涉税案件的60%以上的比例。从公安机关2015年的查处情况看,利用黄金交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约占所有虚开发票案件的一半。


为什么黄金票会成为不法分子觊觎的“黄金之地”呢?一方面是因为黄金体积小、价值高、周转快且容易变现,不法分子可在短时间内获取暴利;另一方面则是因为黄金交易更容易产生大量“富余”的销项发票。由于一些终端消费群体不需索取发票,黄金交易存在对外虚开发票的巨大空间,不法分子为赚取高额开票费,利用增值税发票比对系统的缺陷,在没有真实业务交易的情形下,通过伪造货物品名的方式,让黄金票“变形”,为下游企业大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务机关打击黄金票等发票犯罪,除了在源头发力,提高开票企业的税收风险意识外,更要充分利用现在信息管理的先进武器,特别是运用即将全面上线的金税三期工程和增值税发票升级版,将实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中文信息比对功能,形成多层次、全过程的发票监管体系,重拳打击虚开发票行为。


对于风险较高的“黄金票”、农产品等高风险票种,税务机关应依托信息化的数据管理手段,继续加大监控筛查力度,严格比对发票数据和进销项情况,减少甚至斩断发票的变形空间,让黄金票“变形记”不再上演。同时,税务机关也要加强与公安、海关、银行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共同形成遏制虚开发票行为发生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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