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哈市商务、公安、环保三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促进二手车流通工作的通知》。
3日起,对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和安全标准,在环保定期检验有效期和年检有效期内的二手车均可办理迁入手续。
(网络配图 图文无关)
全市各区、县(市)
不得制定实施限制二手车迁入政策。
除国家要求淘汰的“黄标车”除外,
对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和安全标准,
在环保定期检验有效期
和年检有效期内的二手车
均可办理迁入手续。
二手车环保监管工作措施
由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另行制定。
(此前与本文件规定不符的以本文件为准)
(网络配图 图文无关)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