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在《关于对地方税有关业务问题的解答》中对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所采用的成本分摊方法做了详细规定,其中包括层高系数建筑面积法。具体政策如下:
按照《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于纳税人成片受让土地使用权后,分期分批开发、转让房地产的,其扣除项目金额应采用占地面积法计算分摊。
对于同一项目中包含不同类型房地产的,土地成本应采用占地面积法,其他开发成本应采用建筑面积法计算分摊。
对于同一建筑物中包含不同类型房地产的,可以采用层高系数建筑面积法计算分摊。
层高系数建筑面积分摊法具体计算口径和步骤如下:
1.计算层高系数
选取住宅层高为基数,设定为1;根据其他类别用房层高与住宅层高之比,计算出其层高系数。
某类型用房层高系数=该类型用房层高÷住宅层高
2.计算层高系数面积
总层高系数面积=∑(某类型用房层高系数×某类型用房可售建筑面积)
某类型用房已售部分的层高系数面积=某类型用房层高系数×某类型用房已售建筑面积
3.计算不同类型用房已售部分可分摊的房地产开发成本
某类型用房已售部分应分摊的房地产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总成本÷总层高系数面积×某类型用房已售部分的面积层高系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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