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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业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批发零售业企业所得税税负率)

为促进跨境电商企业更好地开展出口业务,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跨境电商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该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二级主任科员李昌年对跨境电商(应税所得率)4% ,是核定征税最低的一个比重,如果说这个跨境电商企业还符合小微,符合其它的一些优惠条件,叠加以后实际的所得税负担率只是达到1%,甚至比1%还低。



二是出口货物通过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办理电子商务出口申报手续的;三是出口货物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其增值税、消费税享受免税政策的。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二级主任科员李昌年这样会大大降低跨境电商实际的税收负担,这个政策不仅对我们大的跨境电商企业税收负担可以降低,对于中小的跨境电商企业带来的优惠幅度会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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