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非公经济人士、社会各界爱心人士:
一、募捐内容
接收捐款、捐物,捐赠物质原则上以医用N95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医用口罩、防护服、防护眼镜、防护面屏、速干消毒液、84消毒液等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物资为主。
二、募捐原则
捐赠活动坚持自愿参与的原则。
三、募捐方式
款物捐赠由麻阳苗族自治县红十字会接收,依法依规公布捐赠接收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广大非公经济人士、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可根据个人意愿,以个人或企业名义捐赠给县红十字会,所有款物请注明“用于疫情防控”。
接收捐赠户名: 麻阳苗族自治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银行账号:43001508072050001314
开户行: 麻阳苗族自治县建设银行
物资接收地点:麻阳苗族自治县红十字会(高村镇城东行政中心政府楼7楼)
联系人及电话:0745-5823302(县红十字会)
县委统战部滕丽萍(15897414466)
县工商联裴 颖(18774727733)
县红十字会 蒋玉华(17378027062)
中共麻阳苗族自治县委统战部
麻阳苗族自治县工商联(总商会)
麻阳苗族自治县红十字会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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