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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宁波电子税务局客户端(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电子税务局服务大厅)

由于城乡居民两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收职责被移交给了税务部门,近日,原本在“宁波人社医保通” App上自助办理的缴费手续被挪至了宁波市电子税务局或“宁波税务”App。


缴费方式


据介绍,自2019年10月1日起,原宁波市人社部门手机App和自助终端机缴费功能已停用,而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同时上线启用了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管信息系统,在承接人社、医保原有缴费渠道和方式的同时,还拓展了四大新功能


“浙里办”App:


3.点击“更多”选项后,会出现相关服务事项,请选择“参保服务”→“城乡参保登记”事项,然后按提示内容完成参保即可。


第二步:通过税务系统进行缴费


3.登录后,选择“社保缴费”→“社保缴费办理”,在“身份信息填写”界面,选择本次是为自己缴费还是为他人缴费,输入相应的身份信息,点击“下一步”,确认参保信息,点击“下一步”进入“缴费信息提交”界面;


4.核对金额等信息后点击“提交”,选择“第三方支付”或者“协议支付”(“第三方支付”是指通过银行卡、微信和支付宝进行支付,“协议支付”是指已签订有委托扣款协议的缴费人可以从协议账号中支付),以支付宝为例,在“第三方支付”界面选择“支付宝支付”,将跳出的二维码保存到相册,打开支付宝,在“扫一扫”中从相册中找出刚刚保存的二维码进行扫码缴费。


3.登录后,选择“我要办税”→“涉税业务办理”,在左侧栏目点击“社保缴费”,选择“社保缴费办理”办理对象分为为本人缴费和为他人缴费,选择相应的办理对象并输入办理对象的身份信息,点击下一步,核对参保信息,再点击下一步,确认缴费信息后提交,选择“第三方支付”,点击确定,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进行支付。


4.如果你需要查询支付情况或打印缴费凭证,可以打开“宁波税务”App,从“自然人登录”端口登录后,在“社保缴费”栏目下选择“第三方支付订单查询”,即可查询到已经缴纳的费款信息;如果您需要打印相关缴费凭证,可选择“社保费电子缴款回执单”,设置查询条件,如“缴费日期起:2019-09-01,缴费期日止:2019-10-20”,点击“确定”,即可查看并打印“社保费电子缴款回执单”。


据悉,该系统还将进一步优化,以后参保和缴费功能都会集成到“浙里办”App,便于您一站式办理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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