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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其它区工商商标查询(深圳龙岗区商标续展费用)


涉案商标信息 截图


深圳市小米贸易有限公司已更名 截图


被告企业三年获利1.54亿,被判处赔偿原告损失3000万元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该案件入选1月14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首次发布的六个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广东高院分析称,该案典型性在于对侵权销售额和利润率等事实进行了准确查明认定,且在确定商标对获利贡献时考虑了被告的有效经营。


据判决书,深圳中院向天猫公司调取了“小米数码专营店”自2019年2月2日至2021年1月31日近三年的交易数据。法院最终认定,被告深圳小米存在不正当竞争的182款商品销售金额累计达1.54亿,其中存在商标侵权行为的114款商品销售金额达1.35亿,且认定被告深圳小米毛利率为30.78%。


同时,法院考虑了被告深圳小米的经营方式,例如购买大数据运营工具、维系客户等,认定其进行的有效经营,酌情认定原告商标和字号对被告获利的贡献率分别为30%、20%。


根据以上数据,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深圳小米赔偿原告共计约4700万元,因数额超过原告诉讼主张,对原告小米科技3000万元的诉讼请求予以全额支持。


2月11日,原告小米科技代理律师王玮向澎湃新闻介绍,“(原告小米科技提起赔偿金额)比较谨慎,不敢过高,毕竟能不能适用、能适用几倍惩罚性赔偿存在不确定性。”


王玮表示,双方都不上诉,案件已经生效进入执行。据深圳中院公布消息,本案一审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服判,并在法院主持下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2月12日,被告深圳市小米贸易有限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该公司员工朱粟林向澎湃新闻表示,目前双方已达成一致,不上诉。


澎湃新闻记者在天眼查查询到,被告方深圳市小米贸易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深圳亿诺贸易科技有限公司。据判决书,涉事“小米数码专营店”店铺也已于2021年2月4日被修改为“深圳小米贸易数码专营店”,自2021年2月20日起该店铺中没有任何在售商品。


2022年2月1日,记者以“小米数码专营店”、“深圳小米贸易数码专营店”名称搜索天猫店铺,均无结果显示。


此前小米科技曾以相似案由提起诉讼获赔5000万元


记者发现,上述纠纷并非首例小米科技以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起诉并获赔的案件,此前曾有企业被诉并判处赔偿金额高达5000万元。


2019年12月31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中山奔腾公司等适用惩罚性赔偿,赔偿小米科技经济损失5000万元,被告不服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校对:刘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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