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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商局外资处上汽通用(上汽通用营业执照)

此前曾有媒体曝光,国家发改委将在年内对一家美系合资车企开出反垄断罚单,消息一经爆出随即引发了很多猜测。近日,上海市发改委发布了《上海市物价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上汽通用处以超过2亿元的罚金,年内反垄断最后一棒落地处。



据上海市处罚决定书的内容,上海市工商局在2016年4营业执照月25日至11通用月18日对上汽通用汽车销售公司进行工商局了调查,上海市工商局认为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的总经销商,在分销上汽汽车的过程中,相关营销部门存在与上海地区经销商达成并实施“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最低价格工商局”垄断协议的事实。



简单来说通用,工商局认定上汽通用的总经销商在对凯迪拉克SRX、雪佛兰创酷、别克威朗和全新英朗等车系进行销售时,对产营业执照品终端零售价格做了上汽约定,并限定最高优惠上限,要求上海地区各店按公告价格严格执行。


同时,上汽通用还聘请第三方调研公司,对上述等车系上海门店价格执行情况进行暗访,并将调研报告发给区域经销商,要求区域经销商按报告进行优惠和价格的调整处,并威胁如果调整不到位将被扣除销售返利或回收车源。


由此,上海物价局认外资为上汽通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责令上汽通用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上汽通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处以上一年度(2015年)相上海市关销售额50.44亿元百分之四的罚款,金额为2.02亿元。



从2011年开始反垄断调查之后,国家发改委已先后七次对车企进行处罚。今年3月份,发改委和有关部门起草了《关于汽车业的反垄断指南外资(征求意见稿)》,并正式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后又对《指南》进行了修改,目前《指南》何时落地还没有确切消息。


以下为处罚决定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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