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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变更(企业主要负责人变更报备)

2020年年底,某大型公司L负责人更换。原董事长S转任主要副厅级职务,主帅换人。


2022年初,该公司所在地的省级政府正式下达相关任命,任命新一任董事、董事长Z。


中间经历了系列时间线,我们从其中不难看出与体制内相关联的企业运行逻辑。


今天就来看一下企业。


时间点1:上级公司企业主A (由该省国资委控制)任命Z为集团党组织负责人,委派为董事,提名为董事长。


时间点2:L集团董事会召开会议,选举Z为公司董事长(法人);不再聘任S。


时间点3:该省政府发布任免Z的通知,任命Z为L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董企业事长。


在这三个时间点中,我们可以看到里面有三方,省政府、公负责人司A 和L集团本身。


有的小伙伴们奇怪变更,为什么换一个董事长,需要三方都要出场呢?


在解决这个疑问之前,我们需要了解L集团的性质。L集团本身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A是L集团大股东。


而A 公司,由省政府出资设立,是省内唯一一家省级国有资本运营公司。


那么我们基本可以明确,L集团是一个国有控股的公司。大股东A持股比例48.51%,其他股东总共持股约2.34%。以上公司都是由国资委、财政厅等实际管辖。国有资产控股比例超过50%。而根据定义,国有控股企业是指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资本股本占较高比例,并且由国家实际控制的企业。其中,国有绝对控股企业企业主是指国家资本比例大于50%(含50%)的企业。因此,L集团如果按照这一定义来理解,已经成为一所国有绝对控股企业。


作为L集团党委的上级党组织,A 自然有能力直接委派L集团的党委书记,这是按照组织纪律来进行工作,合理。报备而同时作为L的大股东,A有能力做主要到由所有股东协商后,指定其委派董事,因此其可以委派董事,但却无法直接委派董事长。因为根据公司法规定,董事长必须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变更的。因此,大股东A只能做到提名,具体还需要董事会同意。


L董事会很快也召开了会议,并且顺利完成了董事长的选举。


而最后,作为一家已经成为准国有控股的企业,L的人事任命还需要报备由大股东A向直管单位汇报,最后由上级单位省政府正式宣布。


以上就完成了一系列人事变动。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在国有性质的企业中,负责人的更换负责人往往需要经过较为缜密的程序,遵循一定的程序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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