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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后的后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后再转让)

问:本月底,我司从一个建筑后的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手后上溢价购买了其25%的股权,并签后再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个人所得税约定了该款项将于下月底支付给该股东,请问我司应如何处理涉及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答:根据后相关股权转让规转让定,个人所得税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或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在次月 15 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后的报纳税,而股权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需要在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个人所得税。


综上所述:由于贵司溢价购买自然人股权,因此需要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同时贵司应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后的15天内被投资方的后再主管税务局申报个股权转让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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