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创会计业掉入“套路贷”陷阱
原来报警人黄女士的儿子张辉(化名)是因为借了高利贷,而后因为自己无力偿还,甚至被恐吓而有了自杀的念头。黄女士给民警看了一条手机短信,上面这样写着:“今天该还利息了,每天200元别忘了!20天后连本带利一起还,要不然……”这样的恐吓、威胁短收费信还有很多条。
据黄女士讲,案发前不久,张辉一直说要创业,还不愿意用家里的钱。他告诉妈妈,自己已经是男子汉了,工作的问题可以自己解决,于是不知道找什么人借了一笔钱,但没过多久,就发生了上面的事情。
民警薛张伟在细致询问黄女士后,随即将该警情上报派出所值班领导。鉴于案情重大,值班领导经分局党委批准,立即抽调精干刑警立案侦查。为了尽快将涉案幕后“真凶”绳之以法,等驾坡派出所刑警中队充分运用网上作战平台对案件基本情况进行了分析研判,结合互联网云数据迅速将该案的侦查方向进行了锁定。
雁塔区借款2万元实际到手9600元
公安雁塔分局等驾坡派出所刑侦副所长刘军带领8名刑警开始了对案件的深入调查。
经过缜密的布控,2月25日中午,到黄女士家取钱的两名嫌疑人被民警带回所里接受询问调查。在派出所的讯问室里,李兴在嫌疑人陈某的身上发现了一份空白的房屋租赁合同及竭诚服务其和张辉之间的借贷合同。陈某承认该房屋租赁合同是为了给借款人张辉施加压力准备的。据陈某交代,只要对代理方还不上钱,他就会拿着租赁合同将其代理所住房屋对外租赁,说白了就是给借款人压力,至于合同,就更加蹊跷了……”办案民警陈智杰告诉记者。
随后,记者了解到借贷合同的蹊跷之处。张辉的合同上写着借款2万元,每22天是一个周期,每天利息是200元,22天后归还2万元整,如果还不上就缴纳4000元滞纳金,继续下一个22天的周期,当然每天的利息还是200元。可借款人张辉实际到手的钱却仅有9600元。办案民警宋励文说:“每一个借款人其实都是这样的模式,实际到手的钱往往都是借款的百分之六七十,甚至有些是百分之五十。”
随着案件侦破工作的逐步推进,民警找到了更多的受害人。其中一名群众早已在第二期还款日之前就已经凑够了要还的钱,但是嫌疑人陈某却找出各种各样的借口,迫使该名受害人又多延了几期。这样一来,嫌疑人陈某又多挣了几万元的所谓滞纳金。
3月4日,警方将另外两名嫌疑人薛某、刘某抓获归案。
正规信贷公司客户代表是“投资人”
民警在对犯罪嫌疑人陈某的手机进行审查时收费,会计第5名犯罪嫌疑人苏某浮出水面,陈某的手机中有一系列正规的借贷款账单,做账的人正是苏某。她不仅是一名信贷公司的客户代表,同时她竟是空放俱乐部的“投资人”,还是陈某的姘头兼财务。
经过民警的大量侦查,4月4日,苏某被专案组民警依法进行了传唤。“客户做不成正规信贷的,我都会介绍给陈某。我记账为了陈某甚至想发展自己信贷公司的业务员帮他揽生意。”嫌疑人苏某如实的告诉了民警,原来陈某在外放贷的资金都是由苏雁塔区某提供的。
其实,以陈某为首的“空放俱乐部”有着明确的任务分工,冯某负责在微信朋友圈中帮助陈某发放广告及收款。刘某、薛某和苏某都从不同方面给陈某介绍生意。这5名犯罪嫌疑人的微信通讯录中都有着大量的借贷款人员名单。
目前,该团伙五人犯罪嫌疑人均已被刑事拘留,经核实的案件共有10余起,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而受害人张辉经过医生紧急的救治,目前已康复。(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链接:“套路贷”犯罪的基本特征
套路贷,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
一是制造民间借贷假象。被告人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生意,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
二是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刻意造成被害人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是单方面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并要求被害人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被害人无力支付的情记账况下,被告人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被害人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是软硬兼施“索债”,或者提起虚假诉讼,通过胜诉判决实现侵占被竭诚服务害人或其近亲属财产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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