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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工商管理局网站(邓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管理局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等法规、规章规定,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7工商行政管理局〕248号)和《工商总网站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计局关于在企业年报中增加社保和统计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226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市各类市场主体报送2017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年度报告的主体


2018年设立登记的市场主体,自2019年起报送并公示20邓18年年度工商管理报工商行政管理局告。


二、年度报告的时间


2018年1月1日0:00至2018年6月30日24:00。


三、年度报告的内容


(一)企业年度报告内容


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4.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6.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7.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邓州市、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邓、纳税总额信息;


8.社保事项:参保险种类型、单位参保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


9.统计事项: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企业控股情况(分支机构不填报,私营企业年报中的“企业控股情况”固定为“私营企业”)、分支机构隶属母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仅分支机构填报)。


(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邓州市内容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工商;


2.生产经营信息;


3.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4.联系方式等信息;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内容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2.生产经营信息;


3.资产状况信息;


4.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5.联系方式信息;


6.社保事项:参保险种类型、单位参保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


7.统计事项: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通信地址、从业人数;


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公示的其他信息。



四、年度报告报送并公示的方式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报送2017年年度报告并公示。


个体工商户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或者以纸质方式报送2017年年度报告,并自主选择其年度报告内容是否公示。选择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个体工商户,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决定不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纸质年度报告。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发现其公示的年报信息不准确的,应当及时更正;但是,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更正应当在每年6月30日之前完成。更正(前后的信息将同时公示。为积累自身信用,请各类市场主体在年报报送期限内,应尽早报送2017年年度报告,便于为年报内容更改预留时间。


五、年度报告报送并公示流程


第一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http://gsxt.haaic.gov.cn)后,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第二步:选择登录方式。一是用联络员手机短信验证登录。首次报送企业信息时管理局,需由企业确定一名企业联络员,并通过公示系统南阳市中“企业联络员注册”后方可登录。注册时,需依次填写“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法定代表(负责)人证件号码”、“联络员姓名”、“联络员身份证号码”、“联络员手机号”进行验证。二是用电子营业执照验证登录。取得电子营业执照的企业可以通过读取电子营业执照的)方式登录。


第三步:登录后,按要求填写公示内容后,保州市存并公示。


企业报送并公示完成后,可进行自主查询是否已完成公示。具体查询步骤为: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填写注册号进行查询,点击企业名称后查找“企业公示信息”,以及“年报信息”进行查询。


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选择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个体工商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的步骤与企业相同。



六、法律责任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其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企业、个体工商工商管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照本通告期限报送年度报告,以及在年度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将其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被列州市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南阳市行公示年度报告的,按照《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由国家工商总局或者省级工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网站业名单,实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予以公示。


2016年度以前尚未报送公示报告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须在报送2017年度报告时,应按照年度工商依次报送公示一并完成。


补报2015年度及之前年度年报的,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的内容填报,不增加社保和统计事项。


望广大市场主体依法、尽早、如实报送年度报告。


南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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