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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公司执照转让(转让投资营业执照)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1年10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17日、10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执照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号)、《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号)。


公司于近日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收到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新的《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何延龙


注册资本:壹拾伍亿壹仟零伍拾伍万元整


成立日期:1993年05月22日


营业期限:1993年05月22日至长期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广都大道2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人造板制造;人造板销售;地板制造;地板销售;家具制造;家具销售;林业产品销售;纸制造;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食用农产品批发;建筑材料销售;门窗制造加工;金属结构制造;五金产品批发;电气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根据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开展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公告》等相关要求,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规定企业在办理经营范围变营业执照更登记时应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经营范围登记规范表述目录(试行)》重新进行规范登记。因此,公司需对原登记经营事项进行规范调整,经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核准的公司经营范围与公司原披露的拟变更经营范围存在差异,但不涉及实质性内容的变更。公司根据核准的经营范围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600321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编号:2021-082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何延龙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投资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子公司四川澋源建设有限公司与其供应商签署《两方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将其享有的对控股股东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子公司北京正源仓储有限责任公司合计4,684.68万元关联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供应商,用以清偿其工程款/材料款。本次债权转让有利于盘活澋源建设账面资产,降低应收账款风险,减轻澋源建设应付资金压力,同时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发展,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子公司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对该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属于关投资联交易,关联董事何延龙、富彦斌、张伟娟、薛雷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谢苏明、成晋、谢思敏、吴联生、林忠治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具有相关规定情形的关联董事。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回避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取消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关联交易对方经营规划发生调整,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同意子公司四川澋源建设有限公司取消与南京凯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尚峰尚水三期D1组团附属工程施工的关联交易、取消与南京林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尚峰尚水二期C组团附属工程施工的关联交易。本次取消关联交易,是交易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后作出的决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目前均未实际实施,取消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子公司取消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号)。


二、备查文件


1、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5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子公司获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退税款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的规定,自2015年7月1日起,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以三剩物、次小薪材和农作物秸秆等三类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生产的木(竹、秸秆)纤维板、木(竹、秸秆)刨花板、细木工板、活性炭、栲胶、水解酒精、炭棒;以沙柳为原料生产的箱板纸。


近日,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嘉瑞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瑞源”)收到所属2021年度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退税款1,082,095.43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嘉瑞源将上述收到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退税款认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2021年度当期损益,将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及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将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编号:2021-083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四川澋源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澋源建设”)拟将享有的对控股股东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源地产”)孙公司北京正源仓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正源仓储”)合计4,684.68万元关联应收账款债权对外转让。


●营业执照 本次关联交易旨在降低公司应收账款风险,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正源地产及其控制的企业共计进行2次关联交易,合计金额约为1,206.18万元(不含本次);经公司2021年12月2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两笔关联交易已取消。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子公司澋源建设拟与其供应商大连凯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凯信”)、大连宏盛达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盛达”)、大连中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源建筑”)、北京世安立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安立天”)、兴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润建设”)以及北京中建联合工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联合”)(以下合称“供应商”)签署《两方债权债务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将拥有的对正源仓储的4,684.68万元债权分别转让给大连凯信3,036.98万元、宏盛达85.60万元、中源建筑1,256.90 万元、世安立天180.00万元、兴润建设55.08万元、中建联合70.12万元,协议签订后视为澋源建设已向上述供应商清偿了对应金额的债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由于交易标的涉及的债务人正源仓储系公司控股股东正源地产控股的企业,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子公司对前述关联方的债权将相应减少;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截至目前,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正源地产在过去12个月共计进行2次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为1,206.18万元(不含本次),经公司2021年12月2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两笔关联交易已取消;公司未与其他关联人进行同类别的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交易不需要有关部门批准。


二、 关联方介绍


(一) 关联关系介绍


大连凯信、宏盛达、中源建筑、世安立天、兴润建设、中建联大连合为澋源建设的供应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正源仓储为公司控股股东正源地产全资孙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正源仓储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子公司享有的对正源仓储的债权。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正源仓储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杨军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14号


经营范围:承担社会普通货物运输;铁路整车货物到达、发送、装卸及仓储;储存、调拨、购销粮食、油脂;房屋出租;谷物脱壳去皮加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八九八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249,504.50万元、净资产-10,070.64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3,917.16万元、净利润-5,305.6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前期与关联方正源地产孙公司正源仓储签署的协议均能得到有效执行,未出现任何违约情况,目前正源仓储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 交易标的


为推动公司应收账款的收回,缓解公司流动性压力,澋源建设拟将对正源仓储的4,684.68万元关联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供应商并相应的减少公司对其债务。本次关联交易标的即为澋源建设享有的对关联方正源仓储的4,684.68万元债权。澋源建设将债权转让给上述供应商后,供应商可利用自身渠道实现对正源仓储债权的变现,有利于权益的实现。


(二) 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本次交易以债权账面原值作为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情形。


四、 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 协议各方


债权转让方:澋源建设


债权受让方:大连凯信、宏盛达、中源建筑、世安立天、兴润建设、中建联合


(二) 债权转让和债务清偿事宜


澋源建设将享有的对正源仓储3,03大连6.98万元、85.60万元、1,256.90 万元、180.00万元、55.08万元、70.12万元债权分别转让给大连凯信、宏盛达、中源建筑、世安立天、兴润建设、中建联合,分别抵消大连凯信、宏盛达、中源建筑、世安立天、兴润建设、中建联合对澋源建设享有的3,036.98万元、85.60万元、1,256.90 万元、180.00万元、55.08万元、70.12万元债权。


转让协议生效、债权转让方向正源仓储发出债权转让通知函且正源仓储回函确认后,即视为债权转让方已向债权受让方清偿了相应的工程款/材料款债务,双方之间基于标的债权的债权债务关系即行消灭。债权受让方取得债权人地位,向正源仓储主张债权,不再向债权转让方主张载明的转让协议项下约定金额范围内的标的债权。余下的到期应付账款按照原合同约定执行。


(三) 各方承诺


1、债权转让方确认,本次用于债权转让的各项债权均为合法到期债权,可依据法律和本协议约定进行转让。债权受让方同意受让该部分债权。债权受让方受让债权转让方对正源仓储的债权后,与正源仓储之间因催收账公司款或其他事宜产生除正源仓储对受让的债权金额不予以确认之外的其他纠纷或未了结事宜,由债权受让方与正源仓储自行处理,本协议项下所约定的债权转让和债务清偿等事宜不受影响,仍视为债权转让方已就标的债权部分向债权受让方履行了支付义务。


2、如因本协议签署之后基于原施工合同新发生的事实,导致合同双方产生新的债权债务(如新的工程量产生的工程款/材料款等情况),由双方根据原签署的工程施工合同约定解决,不影响本协议项下的效力及实施效果。


3、双方承诺,已知悉并理解本协议所约定的全部内容,本协议所约定债权债务转让和债务清偿事宜皆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本协议生效后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将自愿履行本协议并配合对方完成本协议项下全部手续(若有)。


(四) 特别约定


1、 若因本协议无效、解除、撤销或条款无法执行的,债权转让方仍按照双方签署的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向债权受让方履行支付义务。


2、 如存在本协议签署前已发生但未披露的事项,导致前述任一债权债务实际不存在或不足的,非违约方可发函通知解除本协议,各方债权债务恢复至本协议签署之前的状态并另行协商签订新的债权债务转让协议。


(五) 主合同履行


除本协议约定的金钱债务转让、清偿事项外,各方之间就项目工程的其他事宜(包括权利义务、财务处理等事项)仍按照各方原签署的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执行,税费支付及发票开具另行约定。


(六) 违约条款


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下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它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失、处罚、费用的,违约方须向另一方做出全面赔偿。


以上内容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债权转让,有利于盘活澋源建设账面资产,降低应收账款风险,同时减轻澋源建设应付资金压力,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发展,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交易完成后,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何延龙先生、富彦斌先生、张伟娟女士和薛雷先生回避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包括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二)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三)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定价方式公平公允,交易程序安排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开透明;本次交易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何延龙、富彦斌、张伟娟、薛雷回避了对议案的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事项。


(四)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全面审查了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相关的文件,关联委员张伟娟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他委员一致同意该事项,审计委员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经营需要而发生的,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涉及的关联交易定价政策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七、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编号:20执照21-084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取消关联交易的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澋源建设与控股股东子公司南京凯隆签订附属工程施工合同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子公司澋源建设与控股股东子公司南京林庄签订附属工程施工合同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四川澋源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澋源建设”)与控股股东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源地产”)间接控股子公司南京凯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凯隆”)签订《尚峰尚水三期D1组团室外雨污水、入户门、外遮阳、智能锁、卷帘门工程施工合同》,项目总价款暂估为10,085,311.19元;同意公司子公司澋源建设与控股股东正源地产间接控股子公司南京林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林庄”)签订《尚峰尚水二期C组团室外雨污水、入户门、外遮阳、智能锁、卷帘门工程施工合同》,项目总价款暂估为1,976,478.81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2021-055、2021-056)。


二、 取消关联交易的原因


鉴于交易对方南京凯隆、南京林庄经营规划发生调整,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经澋源建设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决定取消上述关联交易。


三、 取消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取消澋源建设与南京凯隆、南京林庄的上述关联交易,是交易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后作出的决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截至目前均未实际实施,取消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 取消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本次取消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何延龙先生、富彦斌先生、张伟娟女士和薛雷先生回避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包括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二)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取消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三)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取消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取消关联交易事项为交易各方在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后作出的决策,取消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转让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取消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何延龙、富彦斌、张伟娟、薛雷回避了对议案的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的规定。我们同意取消上述关联交易。


(四)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全面审查了与本次取消关联交易事项相关的文件,关联委员张伟娟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他委员一致同意该事项转让,审计委员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取消关联交易事项是因交易对方经营规划发生调整而发生的,且相关关联交易均未实际实施,取消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目前各方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五、 备查文件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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