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公司注册 >

私人转公账户可以开公司发票吗(私人账户转对公账户要开公司发票)

个人能不能给公司代开发票做成本?这样做有没有风险?究其原理是什么?


自然人代开在税筹中的运用及风险控制

目录

私人

一、自然人代开的计税原理和应用场合


二、自然人代开的相关政策


三、自然人代开节税案例分析


四、自然人代开运用的风险控制点


第一部分


自然人代开的计税原理和应用场合


看一下图片,个税有九种,自然发票人代开的税收筹划原理就是将其他的所得转为经营所得



一、筹划依据


依据2019年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经发票营所得,包含如下四类: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转公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二、适用场景


通过刚才简要归纳得出的“自然人代开”主要法理依据核心要点,已经可以看出“自然人代开”的适用场景应该注意把握并同时符合:经营所得、临时性、在主管税务机关所辖范围内。


1)经营所得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的收入是不是“经营所得”,主要由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来判断,而合同中约定的产品或者服务内容、性质、形式以及报酬计算支付条款,又是判断是不是“经营所得”的最主要依据,这是实操中一个麻烦点所在。2)临时性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的收入是不是“临时性”的,主要由该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的频次决定(若是经常性的,则应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这个很容易理解。3)在主管税务机关所辖范围内如何理解“在主管机关所辖范围内”?这是实操中最难、最受限,也是公司风险所在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应当(优先)向应税行为公司发要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应税行为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则应当由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通俗而言,就是应当优先向业务发生/成交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票交税,或者向自然人户籍地/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票交税。



三、自然人代开发票优势:


1、无需合并纳税、无追税风险


经营模式为自然人临时生产经营,开具完税证明,年底无需合并纳税,无后期追税风险。


2、发票真实、税款可查


税款实际缴纳,发票真实可查,T 1个工作日可以税务局官网查询发票真伪


3、个人完税证明


个人立即完税,无后续申报,即申请即开票,无政策变动风险。


4、增值税普通发票


5、无需注册公司


减少公司注册、运营、后续注销费用


第二部分


自然人代开的相关政策


“自然人代开”的主要法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后文略)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七条: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有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后文略)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五)经营所得,是指: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对公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吗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4、《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个体工商户包括:(一)依法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二)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办学、医疗、咨询等有偿服务账户活动的个人;(三)其他从事个体生产、经营的个人。5、《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8号)第二条: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应办而未办营业执照,但发生纳税义务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办理临时税务登记。6、《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一、代开发票的概念界定 代开发票,是指由税务机关根据收款方(或提供劳务服务方)的申请,依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代为向付款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开具发票的行为。 二、申请代开发票的范围与对象申请代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材要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四)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取得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为其代开发票。申请代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材料,向主管开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7、《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4]153号)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代开专用发票是指主管税务机关为所辖范围内的增值税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开。8、《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4]153号)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上述法规条文就是现在火热的“自然人代开”的主要法理依据所在,其核心要点可简要归纳表述为:主管税务机关将其所辖范围内申请代开发票的自然人认定为其他(临时性)从事个体生产、经营的个人(未办营业执照),并对其取得的收入按经营所得予以核定征收。



第三部分


自然人代开节税案例分析


1、FA 业务筹划:节税 90%、收益提高 45%


李女士从事 FA 业务,取得 3转00 万元的服务费


筹划前:按照劳务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 3%—45%,综合税负成本 135万元,完税后最终收益 165万元;


筹划后:使用自然人代开服务,按照按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 0.5%,增值税1%,税收成本4.5 万,完税后最终收益295.5万。节税 90%,收益提高 45%,收入增加 130.5万账户。


2、薪社税 业务筹划:节税90%、收益提高45%


某知名高尔夫培训公司,常年聘请大量兼职教练,教练不光有课程收益,对于学员续费和学员转介绍也有业务提成,平均薪资10万/月左右


筹划前:签署劳动合同,缴纳最高45%个税,社保按照最高基数缴纳比率43.5%(公司、个人部分)


筹划后:签署合作合同,高尔夫培训公司和兼职教练将合同、支付银行流水、教练身份证拿到指定税务局按照经营所得开票给高尔夫公司,税率1.5%,高尔夫公司无需为教练缴纳社保,相关发票计入成本费用,抵扣所得税,教练的收入按照经营所得当场核税,无需计入综合收入做汇算清缴。


3、薪社税 业务筹划:节税90%、收益提高45%


某知名互联网公司,聘请业内顶尖创新专家,为企业提供组织创新咨询及落地服务,需要支付专家80万费用,专家任职某高校,无法提供企业需要的发票,企业将合同、开支付费用流水、教授身可以份证拿到指定税务局按照经营所得开票给互联网公司,税率1.5%,互联网公司无需为专家缴纳社保,相关发票计入成本费用,抵扣所得税,专家的收入按照经营所得当场核税,无需计入综合收入做汇算清缴。


4、薪社税 业务筹划:节税90%、收益提高45%


某知名房地产公司,销售一手别墅,开盘季聘请兼职高端别墅销售员协助楼盘销售,因为别墅单价高,对应的销售提成较高,个人最高收入单笔200万,销售员属于流动工作性质,与房地产公司无任何雇佣关系,房地产公司将合同、支付费用流水、销售员身份证拿到指定税务局按照经营所得开票给互联网公司,税率1.5%,房地产公司无需为销转公售缴纳社保,相关发票计入成本费用,抵扣所得税,销售的收入按照经营所得当场核税,无需计入综合收入做汇算清缴。


第四部分


自然人代开运用的风险控制点


通过上面对法规条文的梳理总结,我们明白了“自然人”主要法理依据核心要点,但在实际操作中我们还应该准确把握“自然人”的适用场景,创业护航团队在过去承接了无数自然人相关的稽查案例,总结出如下重点


1、业务真实性


“自然人”跟主体企业之间是否有真实的交易存在,是否与主体企业构成实质上的关联交易。如果实质上并没有业务的往来,而仅仅只是为了给企业开票,那么这个有虚开发票的风险。


2、业务 逻辑性


主体企业在A地,但是“发票”分别在千里之外的B、C、D地,那么究竟是为了采购那里的货物/服务,还是为了核定征收的政策呢?向那些“自然人代开”采购货物/服务,是否有合理的理由,是否符私人合经营实际和业务逻辑。


3、四流一致


合同 发票 资可以金 完工(物流) 完税证明


交易合同、资金、发票、货物/服务,这四流是否一致?


建议:受让主体公司做账时,提供相关资料入账,以备稽查


4吗、避免资金回流


自然人的钱不能直接转转入筹划公司股东或法人


5、避免涉及洗钱


大家都知道,现在对银行转账/资金交易的监管已经越来越严格了,包括公对公、公对私、私对私和现金存取,因此在整体筹划方案的“最后一公里”——资金操作细节上,也需要低调和技巧处理,尽量注意控制单次单日资金额度等,避免银行账户被冻结。


资金流转环节最好超过3-5个工作日


避免当天进钱当天出钱对公,特别不能相同金额


6、税负率/利润率


主体企业在使用了“自然人代开”的发票之后,税负率和利润率是否出现大幅降低或者严重低于地区行业平均值?


7、自然人代开园区选择要谨慎,小心补税让你倾家荡产!


陈老师用血泪教训提醒身体做税收筹划的客户及朋友,选择园区一定要谨慎,政策不稳定、开假的发票、只缴纳了增值税不缴纳个税的事情在这个行业频频发生,所以选择大背景的合作机构很重要!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