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南沙开发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南沙区税务局将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等工作职责,承继原广州南沙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原广州市南沙区国家税务局、原广州南沙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原广州市南沙区地方税务局税费征管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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