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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加计抵减忘申报如何写说明(加计抵减的进项税额怎么填申报表)



说到增值税加计抵减,很多会计朋友肯定不陌生——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或15%抵减应纳税额。但是本月在申报2021年1月所属期增值税的时候,有会计朋友来反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主表的第19行次应纳税额并没有减去加计抵减的本期实际抵减额,这是为什么呢?







我们先来回顾下政策:




1、《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


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15%政策)。


本公告所称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符合政策可以享受加计抵减的,每年也是需要重新填写《适用加计抵减的声明》的。★★




申报指南




登陆电子税务局后,找到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增值税纳税人类型报告-适用加计抵减的声明。







进入适用加计抵减的声明模块后,里面有两个模块,分别对应的是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前者)和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后者),进入对应模块完成声明的填写,下面以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填写为例:







在填写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时,选择适用政策年度为2021年,然后选择对应所属行业。在选项列对应行业后面的圆圈里勾选,只能选择一个。


在表的底部,选择销售额占比计算期,填写此期间四项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的合计销售额以及全部的销售额,系统会自动算出占比。


确认数据填写真实、正确、完整后,点击保存。










  • 注意:填写好声明后,在2月份申报所属期1月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时,可以先进行申报表数据初始化后,便可正常填写本期发生额等数据了!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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