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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成华区税务局双林路55号电话号码(成都市成华区税务局咨询电话号码)


申报流程:企业向街道办事处(管委会)提出申请→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初审→报相关区级部门审核后报区财政局→区财政局拨付至企业所在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街道办事处(管委会)拨付至企业。


联系电话:84366322,18608035825


邮箱:39200725@qq.com


网址:http://www.chenghua.gov.cn/chqrmzfw/qfgj/jgml_index.shtml


办公地址:成华区航天路50号国机西南大厦A座712室


联系人(区商务局):龙洋


联系电话:84319207,18782998527


邮箱:2669776142@qq.com


网址:http://www.chenghua.gov.cn/chqrmzfw/qswj/jgml_index.shtml


办公地址:成华区航天路50号国机西南大厦A座506室


联系人(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彭磊


联系电话:84318990,18908058269


邮箱:1457156038@qq.com


网址:http://www.chenghua.gov.cn/chqrmzfw/qjjhkxjsj/jgml_index.shtml


办公地址:成华区航天路50号国机西南大厦B座1133室


(二)支持生活必需品保障企业运营。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企业和重点超市,营业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含)的超市门店,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贴;营业面积3000平方米以下的连锁超市企业,按照每个门店给予3000元一次性补贴;同一品牌企业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


申报流程:企业向所在街道办事处(管委会)提出申请→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区商务局审核后报区财政局→区财政局拨付至企业所在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街道办事处(管委会)拨付至企业。


联系人:刘海兵 联系电话:84330232,13980909656


邮箱:2522965510@qq.com


网址:http://www.chenghua.gov.cn/chqrmzfw/qswj/jgml_index.shtml


办公地址:成华区航天路50号国机西南大厦A座502室


(三)支持民办教育机构和商务写字楼加强防疫设施配备。对各民办中(小)学校增设防疫设施设备和购买防疫物资的,按投入资金总额的60%、最高不超过8万元给予一次性补贴。对自持物业商务写字楼购买防疫设施设备和防疫物资的,按投入资金总额的50%、最高不超过5万元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他楼宇按投入资金总额的10%、最高不超过1万元给予一次性补贴。(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


1.中(小)学校等申报流程:各民办中(小)学校向区教育局提出补助申请→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区财政局→区财政局拨付至区教育局→区教育局拨付至学校。


联系人(区教育局):尚丽 联系电话:84310087,18080823323


邮箱:chqjyjzcfgk@163.com


网址:http://www.chenghua.gov.cn/chqrmzfw/c144558/jyj_index.shtml


办公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南新路59号室


2.商务写字楼申报流程:写字楼管理单位向属地街办(管委会)提出申请→属地街办(管委会)审核后报区商务局→区商务局审核后报区财政局→区财政局拨付至写字楼管理单位所在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街道办事处(管委会)拨付至写字楼管理单位。


联系人(区商务局):王敏 联系电话:84332862,13281878069


邮箱:1195304389@qq.com


网址:http://www.chenghua.gov.cn/chqrmzfw/qswj/jgml_index.shtml


办公地址:成华区航天路50号国机西南大厦A座504室


(四)支持物业单位和老旧院落加强防疫管理。对全区小区(院落)实施“五色卡”管理,在“五色卡”严管期间,按照管理规模以500户以下3000元,500户-1000户5000元,1000户以上7000元的标准,按月给予物业公司门岗和小区院落管理者防疫工作补贴。(责任单位:区住建交局,区财政局、龙潭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申报流程:街道办事处(管委会)统一汇总报区住建交局→区住建交局审核后报区财政局→区财政局拨付至企业所在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街道办事处(管委会)拨付至企业。


联系人:刘洪 联系电话:84355491,13540649863


邮箱:534882827@qq.com


网址:http://www.chenghua.gov.cn/chqrmzfw/c128737/jgml_index.shtml


办公地址:成华区航天路50号国机西南大厦1532室


(五)支持跨境防疫物资采购。对外贸企业(或经贸平台)组织进口物资,用于区疫情防控的,按照组织物资金额的1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


申报流程:企业提交申报材料至区商务局→区商务局审核→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物资保障组审核→区财政局拨付至企业所在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街道办事处(管委会)拨付至企业。


联系人:杨帆 联系电话:84313928,18980445704


邮箱:498190254@qq.com


网址:http://www.chenghua.gov.cn/chqrmzfw/qswj/jgml_index.shtml


办公地址:成华区航天路50号国机西南大厦A座517室


、降低企业运行成本


(六)减免企业租金。对承租区属国有经营性房产的中小企业、面向服务民生的个体工商经营户,2020年2月份房租减免、3月和4月份房租减半;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经批准可以缓交租金,缓交最长期限不超过3个月。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综合性市场运营主体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中小企业减免缓租金、物业费用。(责任单位:区国资和金融局,区住建交局、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


申报流程:资产管理单位根据区国资和金融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区属国有经营性房产减免租金的通知》(成华国资金融〔2020〕18号)制定减免方案,报区国资和金融局、区财政局备案。


联系人:张仕泽;联系电话:84355803,15228800269


邮箱:2379383757@qq.com


网址:http://www.chenghua.gov.cn/chqrmzfw/c128729/jgml_index.shtml


办公地址:成华区龙潭街道航天路50号国机西南大厦A座1132室


(七)加大企业财政扶持。对注册地和税收解缴关系在成华区的中小企业(除房地产企业、金融保险企业外),按照企业2019年3月在本区地方经济贡献(实际缴纳所属期为2月的增值税区级留存部分,下同)的100%为参照数给予扶持。若企业于2019年3月1日以后在成华区注册成立的,按照企业2020年3月在本区地方经济贡献的100%为参照数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该企业2019年度实际缴纳月平均地方经济贡献。(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申报流程:街道办事处(管委会)收集中小企业申请扶持情况及汇总名单提交至属地辖区税务所→属地辖区税务所逐户对其审核→属地税务所将审核情况汇总表交至区税务局汇总→区税务局将已审核的汇总税额明细交至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对其区留存部分予以核准→区财政局拨付资金至企业所属街道办事处(管委会)→街道办事处(管委会)拨付给企业。


联系人(区财政局):柏力丹


联系电话:84332018, 18202835929


邮箱:244684569@qq.com


网址:http://www.chenghua.gov.cn/chqrmzfw/qczj/jgml_index.shtml


办公地址:成华区一环路东三段148号1208室


联系人(区税务局):张兴兰


联系电话:60226035 18227683845


邮箱:1603327454@qq.com


办公地址:成华区双林路55号


(八)加大企业稳岗支持。积极贯彻落实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精神,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政策要求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以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从2020年2月到6月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上述三项费用,从2020年2月到4月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对稳定就业岗位(不裁员或裁员率低于2019年度成都市城镇登记失业率3.31%)的参保企业,向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的,按照贷款合同签订实际利率(不超过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对符合成都市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条件的小微创业者,向银行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且基准利率上浮2个百分点以内的给予100%贴息。免除辖区参保单位2020年2月3日至2020年6月30日网上经办系统开户费和2020年使用费,对已办理并正常使用的,免除2020年使用费。扩大对中小企业及其职工民事法律援助范围,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提供免费法律服务。(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司法局)


申报流程:


1.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申报流程:企业向区人社局提出申请→经区人社局审核后,联合区财政局出具认定证明→小微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经办银行按季度向区人社局提供相关资金申报资料→经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复核后,区人社局将贴息资金拨付至贷款企业账户。


2.小微创业者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申报流程:创业者向创业所在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报区人社局审批→由贷款银行按照审贷条件审核发放贷款→小微创业者还本付息后,持经办银行出具的结算清单等,向区人社局提出贴息申请→经区人社局审核、区财政局复核后,由区人社局将贴息资金拨付至贷款人账户。


联系人:庞国英 联系电话:84351252,13980777211


邮箱:1009688098@qq.com


网址:cdhrss.chengdu.gov.cn


办公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三段119号成华区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3楼308室


3.免除社保网办费用申报流程:用人单位通过成都市人社局官网(点击“社会保险网上经办”“初次申领CA证书”)或者电话方式申请开办数字证书→通过网厅申请的用人单位,由第三方机构集中邮寄数字证书;通过电话申请的用人单位,由区社保局集中邮寄数字证书→后续使用费由区社保局协调区财政局使用专项财政预算资金予以支持。


联系人:胡苏 联系电话:84334379,17308072528


邮箱:1733508023@qq.com


网址:cdhrss.chengdu.gov.cn


办公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华南巷3号附3号就业社保医保服务中心


4.法律援助申请流程:申请人向成华区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成华区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审核→审核后指派法律援助人员提供免费法律服务。


联系人:魏戊 联系电话:84388148,18581879456


邮箱:fionatoo@foxmail.com


网址:http://www.chenghua.gov.cn/chqrmzfw/c144637/sfj_index.shtml


办公地址:一环路东三段148号成华区司法局


三、加大企业金融支持


(九)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对获得市级财政疫情防控有关贷款贴息的中小企业,区级财政再给予不超过贷款合同约定市场报价利率(LPR)30%的贷款贴息。(责任单位:区国资和金融局,区财政局、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区商务局)


申报流程:企业向所在街道办事处(管委会)提出申请→街道办事处(管委会)进行初审后报区国资和金融局→区国资和金融局审核后报区财政局→区财政局拨付至企业所在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街道办事处(管委会)拨付至企业。


联系人:黄凯;联系电话:84302080,13908096957


邮箱:86864709@qq.com


网址:http://www.chenghua.gov.cn/chqrmzfw/c128729/jgml_index.shtml


办公地址:成华区龙潭街道航天路50号国机西南大厦A座1111室


(十)向上争取金融支持。对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贷款不良率不超出自身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以内,且贷款规模增长的,协助其向上申请合理确定监管评级和绩效评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还款逾期90天的中小企业,可进行统计跟踪,协助其向上申请暂不纳入地方金融机构组织坏账范畴。(责任单位:区国资和金融局)


申报流程:企业将申报材料报送区国资和金融局→区国资和金融局核实后报送上级金融监管部门审核,并及时通报结果。


联系人:黄凯;联系电话:84302080,13908096957


邮箱:86864709@qq.com


网址:http://www.chenghua.gov.cn/chqrmzfw/c128729/jgml_index.shtml


办公地址:成华区龙潭街道航天路50号国机西南大厦A座1111室


(十一)帮助企业申请“疫情贷”。分行业建立支持企业名单,协调工行沙河支行、农行成华支行、农商行成华支行等辖区内银行,对名单内企业优先给予信贷支持,用于企业加快恢复生产经营活动。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成效显著的辖区内银行,在银政合作上予以优先考虑。(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区商务局)


申报流程: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区商务局确定支持名单并报区财政局备案→区财政局向辖区内银行提供支持名单→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进行贷款审批→银行将批准贷款信息反馈区财政局。


联系人:倪琦;联系方式:84330859,13608099587


邮箱:707497830@qq.com


网址:www.chenghua.gov.cn


办公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三段148号


四、支持企业扩大生产


(十二)支持企业提能扩产。对工业企业满足市场需求扩大再生产,在成华区内新增技术改造投资,在市级政策补助基础上,按新增技术改造投资额给予一次性补助,投资额在100万元—2000万元按投资总额的5%给予补助,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按超出2000万元投资金额部分的2%、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区财政局)


申报流程:企业向街道办事处(管委会)提出申请→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初审→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审核后报区财政局→区财政局拨付至企业所在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街道办事处(管委会)拨付至企业。


联系人:彭磊 联系电话:84318990,18908058269


邮箱:1457156038@qq.com


网址:http://www.chenghua.gov.cn/chqrmzfw/qjjhkxjsj/jgml_index.shtml


五、实施荣誉表彰


申报流程:各责任单位提交推荐材料至区发改局→区发改局牵头组织实施表彰。


中央、省、市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遵照其执行,并可由区级部门提供代办服务。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撤销,条款由责任单位负责解释并组织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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