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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根据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为进一步提升检察干警法律监督能力,提升案件办理质效,都江堰市检察院坚持以先进理念引领能动履职,全面推行领导干部上讲台、检察官教检察官,推出“四个一”培基工程,即“每周一学”、“每半月一研”、“每月一巡”、“每月一讲”,做实专业素能、职业素养提升。




3月10日,都江堰市检察院举行首期“三点半”课堂,集中开展指导性案例、司法解释及先进工作经验的学习。党组书记、检察长岳险峰及院领导班子、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参加了此次学习。



课堂上,首先由员额检察官刘静怡带领大家学习了最高检最新发布的第三十五批指导案例,对涉及侵犯儿童个人信息权益、督促消除幼儿园安全隐患等领域的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的线索发现、调查核实和借鉴意义进行了深入剖析。




随后,都江堰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邱巧红和曾雄分别领学了外地检察机关在强化虚假诉讼监督、涉税案件办理等方面的先进工作经验,为我院办理虚假诉讼、涉税案件提供了有益借鉴。最后,员额检察官黎小兵领学了“两高”最新发布的《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着重围绕最新修订内容,结合办案实际进行了详细讲解。



下一步,都江堰市检察院将大力开展“四个一”培基工程,落实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最高检“十大业务”教材进课堂工作要求,引导干警以讲促学,补短板、强弱项,提升法律监督履职能力,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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