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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对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流动人口社会保障问题的制度)


在莲花北苑社区,一半以上住户都是外来流动人口。而在南京,流动人口数量已超375万。今年,江苏首部关系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法规——《南京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也正式施行。这些被称作“流动人口”的人们,对于驻足逐梦的城市,有着何种憧憬?对于城市来说,如何才能让他们安心留下来?


安身:六成以上流动人口居住超一年


外来人口持续流入,见证南京的吸引力和竞争力不断提升。


从教育程度看,南京流动人口中初高中学历最多,其次是大专以上学历、蓝领居多。“大量流动人口承担着较为辛苦的工作,增加了市场供给,为南京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徐琴认为。


来自安徽阜阳的孙怀标和妻子董霞,在南京内桥菜市场已卖了18年菜,孙怀标“主外”,负责到农户家收菜;董霞守摊,每天5点半起床,从出租屋走1公里到摊位,花2个小时在摊位上摆满30多种蔬菜,等待顾客选购。她经常一个人忙到下午6点收摊,一天赚几百元钱。


“摊位费一年3万多元,房租一个月2000多元,生活压力挺大的。”董霞感慨,她有两个孩子在南京读书,一个上高中,一个上初中,这些年卖菜只够日常开支,尤其近几年线上销售兴起,生意受到一些影响,她也尝试做蔬菜外卖,但生意不好,加上忙不过来,最终不了了之。


董霞一家的生活,折射出相当一部分南京流动人口的现状——举家外迁打工,逐步摆脱“候鸟式”流动就业模式,居住和工作环境相对固定。数据分析显示,南京流动人口中,六成以上居住超过一年。


“流”入城市,谋更好的前程。26岁的李代娣来自浙江宁波,2018年的一趟南京之旅,让她对这座历史底蕴深厚、发展势头迅猛的现代化都市心生向往。毕业后,她来到南京市协作者社区发展中心,成为社会工作人员,为流动儿童、农民工、青年学生、志愿者等提供公益性社工专业服务。“在这里,我能获得更丰富的信息,得到更好的技能锻炼,边干边学,不断增强自己的技能水平。”李代娣说。


如今,流动人口对于实现个人价值的愿望更加强烈。学会一门手艺、掌握一项技能、提升自身学历,不仅能实现更高的收入,也意味着更丰富的选择、更广阔的发展平台。能否拥有这样的机会,逐渐成为他们是否留在南京的重要考虑因素。


安居:公平享有公共服务十分重要


47岁的左美云在南京江北新区一家工厂当电焊工,妻子、3个孩子以及年迈的父母都在老家淮安,平时联系靠视频电话,只有过年回家才能团聚几天。左美云说,他平时吃住都在工地,月收入1万多元,比留在老家强很多。“肯定想过返乡,3个孩子都在上学,我在南京也没房,没能力负担教育成本。父母日渐年迈,也希望我能就近照顾。”


天平的一头是赚钱,一头是家庭。深夜思乡,左美云常常辗转反侧。“当然更希望能一家人在南京留下,但现在也就是想想。”


“与定居需求相对应的,是流动人口在流入地面临制度方面和家庭方面的双重障碍,流动满足了养家糊口、改善生活的需要,但随之也带来一定的家庭问题,比如留守流动儿童的抚养和教育、留守老人的赡养等。”徐琴说,流动人口愿不愿意来、能不能留下,很大程度要看公共资源质量,取决于能否公平享有公共服务。


记者注意到,为满足流动人口的发展需求,近些年,南京正加紧增加供给,努力推动公共服务从“有”向“好”。比如,南京启动实施“战疫情促就业十万研究生宁聚行动”,多方筹岗积极引聚青年人才来宁就业创业;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全面推行建筑工人信息实名采集、施工现场考勤管理、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把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经费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对全市接收随迁子女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进行补助等等。


但短期内,一些隐形障碍仍难打破。南京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对南京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调研中,他们发现一些问题,比如在弱势流动人口救助、未成年人保护、劳动权益保障、社会保险等方面,还有比较多的具体工作没有落实或无法落实;在社会权利的行使,如选举、工会等方面,没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具体工作中也没有涉及。比如,部分社区组织活动时会设置一些附加条件,要求参加活动的人员必须是本地户口或本区域人员,把部分企业外地来宁从业人员排除在外,导致其不能享受一般市民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来自农村的流动人口选择只迁居不迁户口。57岁的巫后平来自安徽芜湖,在南京一家菜市场当管理员已有5年,月收入6000多元,他妻子在南京给女儿照顾孩子。“我女儿工作后,户口已迁到南京,我们也不怎么回老家,就在南京生活,但一直犹豫要不要把户口迁来。”他解释说,他和妻子一直在老家交新农保,到60岁每年就能领1200元,家里还有几亩田承包给别人,年收入2000多元,“在南京落户可能就享受不到这些福利了”。


安心:以法治维护流动人口权益


如今,流动人口已成为城市发展重要的参与者,是有着多种生活需要和合法权益的新市民。这就要求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的理念不断更新、规范化和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


今年1月1日起,《南京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施行,这是江苏省内首部关于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的立法,重点规范流动人口的信息采集和管理、公共服务、权益保障。《条例》明确,南京要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列入市域社会治理考核评价体系,紧密结合城市未来发展目标和规划,加强城市对人口的吸引力,促“常客”留下来“长住”,让“长住”扎下根“入籍”,壮大高技能人才和产业工人队伍,为南京集聚高科技含量、高劳动素质、高建设热情的“人口红利”。


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魏从农介绍,《条例》突出对流动人员要服务在先,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应当遵循以人为本、公平对待、依法管理、融合发展的原则,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这些政策利好,都建立在居住证上。《条例》规定,拟在南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七日以上的流动人口,应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七日内进行居住登记;拟在南京行政区域内居住六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在申报居住登记的同时可申领居住证。凭借这张证,来南京的流动人口可享受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等7项权益,以及办理出入境证件等9项便利。“《条例》还呼吁全社会应当关心、理解、尊重流动人口,鼓励流动人口主动融入当地社会,参与居住地经济社会事务的管理,增强主人翁意识。”魏从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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