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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会计中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能否作为土地增值税加计扣除基数)

“摆脱土地财政”说了这么多年,终于迈出实质性的一步。


01 房地产税试点的意义

《经济日报》10月24日发了一篇文章:“真正降低地方对房地产的依赖”。


理由有两个:


1,目前已完成第二批集中供地的20个城市中,流拍和终止交易近三分之一,倒逼地方土地财政转型,这是“发展方式之争”。


2,23号高层正式宣布房地产税改革试点,有利于稳定和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抑制土地财政和地方债务风险。


此次试点,意义重大。


除了宅基地以外的所有房子,都在征收范围内。


试点为期5年,待条件成熟,就在全国范围内以法律形式落地。



为什么土地流拍、房地产税试点,能加速土地财政的“脱钩”?


注意上面提到的关键词:发展模式之争。


自2015年以来,我国土地财政依赖度逐年提高。


土地出让金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的比重明显上升,从2015年的16%上升到2020年的接近30%;


而财政第二本账“政府性基金收入”更依赖卖地所维系,土地出让金占政府性基金收入的比重从2010年的77%,上升到2020年的88%。


简单说:“土地托底财政、财政托底金融”,已经形成闭环。


财政、城投、基建、开发商、银行、购房者,整个链条上的主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去年房地产销售额高达17.4万亿,新开工面积22.4亿平方米,施工面积92.7亿平方米,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额14.1万亿。



全国住宅市值超过400万亿,居民杠杆率突破60%,地方债、房企经营杠杆,居民购房负债,全都是建立在房地产基础上的“走钢丝”。


贸然推进房地产税,一旦房价出现风吹草动,甚至出现大面积下跌,房地产行业硬着陆,将会导致不可承受的系统性风险。


一边是旧发展模式的“路径依赖”,另一边是土地流拍成风,旧模式难以长期持续。


过度依赖旧模式,是房地产税迟迟难以面世的原因。


土地卖不出去,是新税源补充土地财政缺口的理由。


所以,这一次,从上到下,里里外外,都对房地产税抱有极大的关注,极高的预期,把房地产税视为下一步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型重要里程碑,丝毫不为过。


02 房地产税收体系

在聊房地产税新政前,我们先要熟悉目前的房地产税征收体系。


从拿地到卖房,房地产税分三个环节。


土地获取环节,(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也是一种变相税收。


交易环节(契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


持有环节(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这几个税种里,越是靠近前端,征收力度越大,但在房屋持有环节,规模偏小,因此不能形成对房价的有效调控。


只要房价上涨预期存在,契税、增值税、个税都能由卖家转嫁给买家,加上长期持有房产不需要支出任何成本,只需要承担房产潜在的“折旧”费用就行。


持有房产成本极低,等待房价上涨后再出手的“预期收益”却极高,这必然会助推投机客的囤房行为。


所以,针对存量房征税的讨论,由来已久。


来看时间线。


2003年,提出仿照香港模式,在“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


2015年,正式提出将房地产税改革纳入“立法先行”轨道。


2017年,确立房地产税“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


2018年9月,房地产税亮相立法规划。


今年年3月,“十四五”规划中提到“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今年5月,财政部、人大、住建部、税务总局等主管部门召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座谈会。


10月,《求是》杂志发表高层文章《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提及“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做好试点工作。”


现在,经历了整整18年的等待,房地产税终于揭开神秘面纱。


03 如何征收?

当然,大家最关心的问题是,怎么征?


从程序上来说,下一步,是财税部门起草试点办法,高层审批并发布试点办法,试点地区制定实施细则并启动,试点满5年之后,视效果继续试点,立法,全国推行。


从征收制度设计来说,要看税基、税率、市值评估比例。


我罗列一些机构专家的观点,供大家参考。


李奇霖认为,参考韩国和新加坡,国内的房产税从保证税源和打击投机囤积的行为上去考虑,大概率也会采用累进税制。



首先设置一个免征面积,然后对户主名下超过面积的部分征税,随着名下房产套数增多,征收的税率会逐步增加,原则上,三套及三套以上有可能被征收比较高的税率,比如5-10%。


根据央行的居民资产负债调查,中国拥有两套住房的家庭占比为31%,拥有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占比为10.5%。


目前房地产总市值在400-500万亿之间,假设三套及三套以上的税率设置为5%,在假设房地产总市值不变的前提下,这块可以撬动的税源高达2.1-2.5万亿。



去年全国卖地收入是8万亿,撬动高达两万亿的税源,足以弥补四分之一的地方财政缺口。


而中信证券的测算认为,初期试点肯定是“少税种、精简税制”,不会采取累进税率,0.2%-1%的单一固定税率更现实。


按全国城镇存量住房总市值约358万亿,设置50%-70%的房产市值评估比例,分别考虑12、20、30、40、50和60平方米人均免征面积下可征税面积,有望带来380亿元至5600亿元的地方财政收入。


这个数字肯定是偏低的,如果房地产税带来的收入,连地方财政的十分之一都不到,除了心理层面会给市场带来冲击以外,并不会对旧发展模式补充新的“造血”功能。


这也是目前主流观点发生分歧的地方,两者思考的出发点不同。


2万亿的税源测算,是基于长远的考虑,是共同富裕、房住不炒的必然,周期更长。


千亿级别的税收,是基于短期试点效果,是5年试点,旧发展模式依赖下的现实选择。


04 哪些城市更容易成为试点?

更重要的问题是:哪些城市是试点?


目前有几个共识。


房价上涨幅度大、绝对房价高的城市。



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房地产税作为“共同富裕”的重要手段,肯定要起到调节房价的作用,按市值评估征税的话,绝对房价越高,越能起到遏制投机、补充财政收入的作用。


低库存、高需求的核心城市。


今年部分核心城市新房供应不足,同时二手房供应量持续下降,应对短期市场,尤其是二手房挂牌不足的城市,房产税试点将显著增加二手房市场供应预期,平衡供需关系。


已经尝试过征收房地产税,但因为税基覆盖面太窄、征收力度太小,收效不大的城市。


比如上海和重庆,2010-2021年,沪渝两地房价平均上涨2.4倍,与北京、广东基本持平,没起到调节房价的作用,以后征收力度加码,会更自然。


涨幅大,房价高,供应少。


符合这几个条件的,似乎也只有京沪广深、长三角、珠三角、新一线城市这些地方。


但蓝白觉得,政策的出发点既然是“摆脱土地财政”,不太可能只选择头部城市。


道理很简单,既然房地产税要全国推广,肯定要在各个维度的城市做“实验”,如果只选取那些土地财政依赖度低的一二线城市,示范作用会变得很弱。



《经济观察报》前天有个报道,从5月份的试点座谈会上,可以窥探出更多信息量。


当时参会的城市有上海、重庆、深圳、杭州、苏州、济南。


还向深圳、杭州、苏州、济南四个城市,征询了“是否支持在其所在城市试点征收房地产税”等问题。


上海和重庆,有征收经验,可以试点。


深圳,先行示范区,房价涨幅最大,绝对房价高,今年调控下手最狠,可以试点。


杭州,卖地收入全国第一,投机风盛行,新一线网红城市的典型,可以试点。


苏州和济南,一个是2016至今地级市涨幅龙头,曾经“四小龙”之一;一个是华北省会城市典型,经历了完整的涨跌周期,可以试点。


把覆盖面再拓展,浙江作为共富示范区,摆脱土地财政的动能更强烈,类似金华、绍兴等三四线高房价城市,也可能会纳入。


中泰杨畅还提供了一个维度:人口。


人口流入越多,供需矛盾越突出,不管是开辟新税源,还是调控房价,打击投机,开征房地产税的需求就越迫切。


浙江和陕西,人口向省内大中城市集中的态势极为明显,还有广东、山东、河南、湖北、宁夏、海南,增幅均超过了1.5个百分点。



这样看来,第一梯队:杭州、深圳、广州和宁波。


第二梯队:成都、长沙、重庆、郑州、西安、厦门。


第三梯队:济南、武汉、青岛、合肥、昆明、石家庄。


单核省会,一城独大,更容易成为试点。


05 房地产税,会降房价吗?

一般的观点认为,从国际经验看,就算征了房地产税,房价该涨还是会涨。


以韩国为例,2005年开征综合房地产税后,整体房价和首尔公寓价格年均增速达到了6.3%/12%,比2005年以前还要高。今年6月将税率大幅上调至1.2%-6%,但6-9月首尔房价环比涨幅却加速上涨。


但这事也不一定,关键还是看推进的决心。


既然是试点,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把房产税税率和税基的决定权下放城市,往往是更加稳妥的做法,由各城市结合自身情况选择相应标准、调整方案。


中泰杨畅有个测算,S市税收收入3095亿,人均住房面积27平方米,1648万人,二手房成交价在过去20年年均增长12.7%,单价78373元/平方米。


以0.4%税率为例,30%较窄税基,将征收约445.4亿元房产税。


如果是50%、70%、100%的税基,对应房产税征收额度在742.4-1484.7亿元区间。


如果只是对个人房产税进行轻度扩容,那房价下跌空间还不到10%。



如果把减少的土地出让金,由新房产税的税额补足,那么S市房价下降幅度最多可达29%。


所以,能不能降房价,关键还是看征的力度。


前几天有个报道,说房产税渐行渐近,一线城市炒房客已提前抢跑。


北京近三个多月二手房挂牌量增加了一万多套,广州近一个多月增长了8000多套。


有中介说:“近期有一部分手中持有多套房的业主,原本都把房子放在我们这边租,现在要提前解约,宁愿赔付违约金。据他们说,现在急着要把房子卖掉。”


二手房挂牌量增加,投机客开始“抢跑”,原因其实有很多。


比如今年银行两条红线限贷、二手房参考价大范围推广,倒不一定跟房产税有关。


06 预期更具威慑力

但是,房地产税这几个字,在整整酝酿18年后开始落地,作为“共富”的重要载体,土地财政的重要补充,调节房价的重要手段,足以对投机客形成极强的震慑。


悬而未落的预期,往往会加剧观望情绪。


随着情绪传染,“买房变富”、“囤房置业”的观念,开始逐步瓦解。


房子越多,杠杆越高,未来的不确定性越强。


因为谁也不知道,哪一天税率突然增加,哪一天家庭名下的房产全部联网,哪一天会被限制买卖。


所以,根本不需要那些复杂、枯燥的模型测算,房地产税真正的威力是: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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